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3.09
【字 号】鄂政发〔2022〕9号
【施行日期】2022.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鄂政发〔2022〕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湖北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省级统筹
、全域协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要求,突出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统筹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布局,深入推进职业教育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湖北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办学格局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列入国家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10所以上,建设省级高水平学校20所以上、高水平专业50个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建设国家优质学校30所以上、省级优质学校50所以上和优质专业90个以上,在优质学校就读学生比例不断提高,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在省内就业比例不断提高。到2035年,湖北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职业教育供给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
  (三)积极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5
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保持其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发展不变。加快推动一批省属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高校发展,鼓励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新增本科(含专升本)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和职业本科教育,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直接升入职业本科和应用型本科教育比例,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四)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深化改革,注重质量发展,调整理顺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管理体制,积极整合高等职业教育资源,推动构建与我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相适应的高等职业教育空间布局。大力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着力培养服务地方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市(州)广播电视大学原则上与当地高等职业学校合并。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补齐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短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五)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优化,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市(州)统筹管理,全面清理整合“空、
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各地新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统一纳入市州高中阶段学校设置规划。将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县域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每个县(市)集中办好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职业教育中心(含技工学校)。进一步整合各类技工学校、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电大、农广校等公办职业教育资源。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实施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统一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办学条件等标准,完善招生管理体制,将技工学校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未经平台录取的本省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六)促进不同类型教育融合融通。打破职业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藩篱,推动职业教育内部横向融通,符合条件的学校可按程序增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等校牌,同时享受相关同级同类学校支持政策。职业教育教学业务统一由教育部门负责,符合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条件的学生可按程序同步注册技工学校学籍并申请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不得领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奖助学金。持续推进职业教育纵向贯通,鼓励高中阶段毕业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高等职业学校。增加技能高考
类别,优化技能高考考试内容和形式,完善技能拔尖人才、退役军人等体招生政策。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完善五年制高职等衔接培养制度。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合,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依托职业学校广泛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七)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职业学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持续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鼓励职业学校承接各类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开展农业农村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助力乡村振兴。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依托湖北开放大学建设湖北省教育学分银行,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三、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育人
  (八)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服务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发展,加快形成与现代产
2022湖北招生信息网业体系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专业结构,加快发展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康养等产业新兴专业和家政、养老、托育等领域人才紧缺专业,改造升级钢铁、化工、建筑、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专业,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湖北产业链和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现每条产业链有1-2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学校重点对接发展。制定扶持紧缺或急需专业建设政策,提高专业建设对产业需求的响应度。继续实施政校行企联合招生培养、定向村医、一村多名大学生等专项计划。(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