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一】
  为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按照市卫生局介卫农[]1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村卫生室建设步伐,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乡村医生培训目的是使乡村医生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地补充和更新,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以适应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农民健康需求,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指已取得《山西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转化。
  三、组织与管理
  张兰镇中心卫生院领导组织制定我镇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防保科具体负责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培训、考核与登记的实施,对乡村医生培训班合格情况进行向市卫生局申报。将乡村医生培训合格作为年度考核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乡村医生培训活动接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内容与形式
  根据《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订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使用性。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临床实际能力的培养。
  1、集中学习为主,乡村医生4月18日—28日应必须参加市卫生局组织在卫生院筹备的集中培训。
  2、参加镇卫生院例会、听讲座。
  3、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者可视为完成当年的培训任务。
  五、培训安排和要求
  1、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国家教委承认的学历教育。
  2、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各种形式或各种级别的医学学术会议。
  3、鼓励乡村医生到乡卫生院、县(市)级以上医院进修学习。
  六、学分的考核、登记凭证
  乡村医生的培训学习作为年终考核的项目,对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并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
乡村医生培训计划【二】
  一、培训目标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鄂发〔〕29号)和《秭归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到,我县为每一个
村卫生室培养一名年龄在50岁以下的骨干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不低于三个月,使其基本掌握医疗卫生专业中专毕业生应了解的医疗卫生知识,其中在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培训7天以上;每一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在职乡村医生累计脱产培训一个月,使其具备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二、工作职责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二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讲师团,定期开展培训服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重点是培训乡镇卫生院的师资队伍,每季度开办一次巡回培训班,每次5-—7天。
  讲师团人员构成如下:县人民医院10人(专业要求:内科2人,外科2人,妇科、儿科、五官科、中医、检验科、护理各1人),县疾控中心5人,县二医院6人(专业要求:内科、外科、儿科、护理各1人,中医科2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2人。上述单位在4月底以前上报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局医政股统一安排培训内容和时间。
  2、乡镇卫生院:每所乡镇卫生院安排3—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乡镇培训领导小组,由各卫生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定期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本乡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县级培训班培训;组织本乡镇乡村医生开展培训、考核等工作。
  3、村卫生室:组织本室在职乡村医生按时参加乡镇卫生院及县卫生局组织的培训班,每个村卫生室确定一名50岁以下,业务技术能力强,医德好的骨干乡村医生重点培训。
  三、培训内容、时间、方式
  1、内容:以湖北省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教材为主,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可以自编培训教材。要求培训期结束时,骨干乡村医生基本达到中专学历水平,其他在职乡村医生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掌握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治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基本常识。
  2、时间:骨干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三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三个月,一般在职乡村医生每年培训不低于一周,三年累计不低于一个月。
  3、培训方式:县级讲师团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乡镇师资队伍,每季度组织一次巡回培训班,到一至两个乡镇开展培训,每次5—7天;乡镇每月组织一次培训班,对乡村医生开展轮训,每次2—3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核,确保培训质量。县卫生局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选送乡村医生参加省、市组织的乡村医生培训。
山西省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四、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乡村医生参加培训时,各卫生室按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并据实提供交通费;县、乡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培训时,免费为参训乡村医生提供教材、场地和安排住宿,乡镇卫生院要免费安排好县巡回培训班教师的食宿;县级各医疗卫生单对讲师团成员提供相应经费保障,不能因为参加讲师团而降低待遇。县卫生局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乡村医生培训经费做到应拨尽拨。
  2、严格考核: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加强目标考核。从起,县卫生局将把乡村医
生培训计划作为医政工作的一个重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将其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各乡镇卫生院对培训对象加强管理和考核,严格考勤制度,对参训对象做好考勤记录,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必须补训;严格工作纪律,培训期间要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尊重培训教师;严格目标考核,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如期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达到预期的目标,培训结束后由各乡镇卫生院组织考试及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3、奖惩措施
  奖励:培训期结束,县卫生局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乡村医生进行奖励;
  惩处:对于拒不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将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执业证书或其他处罚;没有达到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在6个月内进行补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