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费⽤是什么
待摊费⽤是指已经⽀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在⼀年以内(包括⼀年)的各项费⽤,如低值易耗品摊销、⼀次⽀出数额较⼤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固定资产的租⾦等。
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的开办费,以及在⽣产经营期间发⽣的摊销期限在⼀年以上的各项费⽤,应当列⼊"递延资产",不得列⼊"待摊费⽤"进⾏核算。
待摊费⽤,虽在本期发⽣,但在以后各期仍起作⽤,不应将它全部计⼊本期⽣产费⽤、商品流通费,要由以后各期分摊,以正确计算各期的⽣产费⽤或商品流通费。为了反映待摊费⽤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待摊费⽤"科⽬,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流动资产。另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在"待摊费⽤"科⽬中还核算搭建临时设施、在⽤周转材料、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以及⼀次发⽣数额较⼤受益周期较长的⼤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待摊费⽤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这⼀栏列⽰,当然是资产。
那么,"待摊费⽤"为什么⼜叫"费⽤"呢?
"待摊费⽤"是根据权责发⽣制的要求不能⼀次计⼊当期费⽤的⽀出,也叫预付费⽤。这些⽀出已经发⽣,也肯定是费⽤,但要在今后⼀年的时间内陆续摊销掉,暂时列在资产项⽬⾥。⽐如,企业预订的报低值易耗品摊销时间
刊杂志费,在年初订阅时⼀次付清12个⽉的费⽤,这些就不能全部算在1⽉份,⽽应当在12个⽉⾥摊销。按照我国会计制度要求,没有摊销完的在⽤低值易耗品也可以放在"待摊费⽤"⾥。所以,会计报表中的待摊费⽤是企业在未来⼀年⾥要摊到费⽤⾥的各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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