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下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的账务处理方法比较
计划成本法是指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都按企业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单独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期末将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本文就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低值易耗品时,对“五五摊销法”的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进行比较,并给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标签:计划成本法 五五摊销法 材料成本差异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等,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虽然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企业的劳动资料,但由于前者的价值远远低于后者,在实际工作中,只对其进行摊销的核算,而不计提折旧。以下是举例说明低值易耗品在成本核算法下,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
例题:某企业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管理部门本月初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200件,单位计划成本100元;月末报废其中40件。月末经计算,本月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率为2%。
低值易耗品摊销时间
账务处理方法一:
a.月初领用低值易耗品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在用)2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在库)20,000
b.先摊销其价值的50%: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摊销)10,000
c.月末报废的40件低值易耗品补提另外50%的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2,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摊销)2,000
d.结转本月报废的40件低值易耗品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40x100x2%=80元
借:管理费用80
贷: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 80
e.转销报废的40件低值易耗品的账面价值: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摊销)4,00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在用) 4,000
这种账务处理方法只在月末对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进行了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即把计划成本转为了实际成本;而没有对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做任何的材料成本差异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