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及时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
8⽉17⽇,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四川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步健全公务员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及时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激发⼴⼤公务员⼲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投⾝新时代治蜀兴川⼤业。
及时奖励即在⼈们的良好⾏为出现后⽴即给予奖励,奖励与⾏为之间的时差不⼤,有的⼏乎是瞬间的事情。公务员及时奖励是公务员奖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及时给予的奖励。及时奖励的激励作⽤⽐⼀段时间后奖励、或者年底再做奖励更具有时效性和导向性。
四川省公务员近年来,⼴⼤党员⼲部在救灾抢险、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临危不惧、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克服了艰难险阻,击退了疫病侵袭,推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为同步全⾯建成⼩康社会作出了卓越贡献,但我们的表彰往往要到“七⼀”期间或年底进⾏,表现出⼀定的滞后性。为能更好发挥先进的正向激励作⽤,有必要开展及时奖励,并总结固化,形成常态化奖励机制,让先进典型更愿意⼲好⼲优,让⼤家及时学习追赶。
及时奖励的最⼤的特点就是及时奖励该奖之事、应奖之⼈,凸现奖励的灵活性、⾼效率。⽤好及时奖励政策,树⽴正确鲜明的导向,可以激发⼴⼤党员⼲部进⼀步增强⼲事创业的精⽓神、提升⼲事创业的积
极主动性,推动各项⼯作更好更快落实。
及时奖励应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让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付出超出努⼒的个⼈或集体珍惜荣誉、加倍努⼒⼯作,让周围的⼈或集体以先进为⽬标、以优秀为⽅向、对标⼀流差距,形成追我赶、相互促进的良好局⾯,促进⼴⼤党员⼲部在急难险重任务⾯前愿意打头阵、挑重担,在突发事件⾯前勇于扛责任、攻难关,在推进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更加有冲劲、敢⽐拼,为早⽇实现中华民族伟⼤复兴凝聚起更为磅礴的精神⼒量。(刘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