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河北邯郸教育考试院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6.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1. 【2015河北邯郸】我国教育事业的根本大法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教育法纲》
正确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教育基本法,这是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处于“母法”和“根本大法”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知识模块:教育法律法规
2. 【2017江西】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人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    )。
A.县教育局
B.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正确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王某任职的学校为县高中,因此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县教育局。 知识模块:教育法律法规
3. 【2017四川】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中小学校和教职员工可以依法分别成为法律关系的(    )。
A.主体和主体
B.主体和客体
C.客体和客体
D.客体和主体
正确答案:A
解析:教育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权利的享受者和
义务的承担者,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自然人、法人和国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含物、行为和精神财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教育法律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中小学和教师员工都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 知识模块:教育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