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事代理人员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加入时间: -7-25 10:26:00  点击量: 15336
养老保险
一、新增
办理新增手续须持代理证向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从办理就业手续第二个月开始缴纳养老金。新增手续每个月15日前集中到市社保处办理。
二、市内流动
1、转入: 代理人员持代理证, 提供调出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洛阳市职员养老保险市内流动申请表》, 向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后由代理人员本人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理转移手续并将第四联及《欠缴单》复印件返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同时预缴最少一个月养老保险金。
2、转出: 持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填写《洛阳市职员养老保险市内流动申请表》, 由代理人员本人前往办理, 办理后必需返回第四联。
三、异地转移
1、转入:代理人员提供原单位填写《职员养老保险转移单》、调出地养老保险机构出具《职员基础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职员基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参与基础养老保险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情况》等相关手续, 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以后到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新增手续。
2、转出: 代理人员持代理证、调入单位名称、调入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调入地社保机构书面证实为依据)等材料和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填写《洛阳市职员养老保险调往外地申请表》, 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理, 办理后返回第四联。
四、中止和终断
1、代理人员如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 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中止手续, 待补缴欠费部分后方可办理中止恢复。(社保机构按天天2‰收取滞纳金)
2、代理人员如因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需终止养老保险, 须持代理证向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提供相关手续。五、变更
代理人员如变更养老保险相关内容需持代理证、身份证向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变更内容
以档案为依据。
六、退休
代理人员达成法定退休年纪时, 由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代办退休手续, 退休时代理人员应累计缴纳养老金满, 不然将一次性返还个人账户资金, 并不得享受退休人员基础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须知:
1、人事代理人员缴费基数可在洛阳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任选一个标准。缴费百分比为31%, 其中个人8%, 单位23%。
2、代理人员缴纳养老金为每季度、六个月、一年缴(每年7月至第二年6月为一个年度)。缴纳时间为每个月20日前周一至周三全天, 为了不影响个人帐户计息, 请提前缴纳。
3、每年7月份可变更缴费标准。变更标准请在6月中旬以前通知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洛阳市养老保险处自动查询电话: 16845555
住房公积金
一、缴存
人事代理人员个人和聘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百分比均为人事代理人员档案工资或实际收入5%—10%。具体缴存百分比由代理人员和聘用单位协商确定, 并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心核准, 作为该年度交费基数, 年度内不再变更。
二、支取和销户
凡支取住房公积金或销户, 须符合洛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订支取、销户相关政策, 向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支取或销户申请, 并交验身份证、人事代理证、相关证实及复印件, 由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到资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或销户手续。
洛阳住房公积金自动查询电话:
医疗保险
一、新参保
新参保人员需先到市医保中心指定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隶属医院)体检。办理时需提供代理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
免冠彩照片2张, 办理后须实施6个月医疗等候期, 期满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等候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新增手续每个月15日前集中办理。
二、流动
1、统筹区内流动
代理人员持代理证、调出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洛阳市基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改变情况申报表》、《洛阳市基础医疗保险关系市区流动申报表》和《医确保》, 经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心签字盖章后, 办理变更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后次月生效。
2、统筹区外流动
调入代理人员需持代理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供调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相关手续和1寸免冠照片2张, 办理同新参保。
调出代理人员需持代理证, 提供调入地医疗保险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将收回其医疗保险证、医疗IC 卡,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三、缴费
1、实施人事代理用人单位和个人, 每六个月或一年缴纳一次, 缴费只能提前不能推后。缴费时间为5月20日前缴下六个月度医疗保险费, 11月20日前缴第二年<
洛阳市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一、养老保险
一、新增
办理新增手续须持代理证向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从办理就业手续第二个月开始缴纳养老金。新增手续每个月15日前集中到市社保处办理。
二、市内流动
1、转入: 代理人员持代理证, 提供调出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洛阳市职员养老保险市内流动申请表》, 向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 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后由代理人员本人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理转移手续并将第四联及《欠缴单》复印件返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同时预缴最少一个月养老保险金。
2、转出: 持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填写《洛阳市职员养老保险市内流动申请表》, 由代理人员本人前往办理, 办理后必需返回第四联。
三、异地转移
1、转入:代理人员提供原单位填写《职员养老保险转移单》、调出地养老保险机构出具《职员基础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职员基础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单》、《参与基础养老保险人员历年缴费工资情况》等相关手续, 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以后到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新增手续。
2、转出: 代理人员持代理证、调入单位名称、调入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调入地社保机构书面证实为依据)等材料和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填写《洛阳市职员养老保险调往外地申请表》, 到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理, 办理后返回第四联。
四、中止和终断
1、代理人员如不能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 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中止手续, 待补缴欠费部分后方可办理中止恢复。(社保机构按天天2‰收取滞纳金)
2、代理人员如因出国定居、死亡等原因需终止养老保险, 须持代理证向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提供相关手续。
洛阳人才工作网五、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