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考试难题题集(总9页)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
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一、进人规定
  1、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60k./h的机动车,不得进人高速公路
  2、进人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二、行驶规定
  1、驶入与驶离规定。科目一考试题库及答案
  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加速车道,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人行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距出口500m处,开启右转向灯,向右变更车道,逐渐平顺地从减速车道始端驶人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2、速度规定
  ①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km/h,摩托车不得超过80km/h,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km/h
  ②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l00km/h;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110km/h。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90km/h,行驶速度为60km/h以上但达不到90km/h的,应在最右侧的车道内行驶。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3、车距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k./h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100km/h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低于50m。
  4、行驶规定
  ①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a、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b、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c、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d、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e、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②机动车在行驶中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要进人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人需要进人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