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孔显君
中国人大网 v日期: 2004-04-09浏览字号: 小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进一步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首先,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法律的规定。代表法第18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由此可见,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法定的义务。对于承办单位来说,代表建议不是可办不可办的问题,而是必须办并且必须办好的问题。其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促进部门工作的有效形式。代表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帮助"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这与承办单位的利益是一致的。同时,代表所提建议大都经过调查研究,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众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好这些代表建议,就能够进一步改进本单位的工作,提升在人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各承办单位对此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不允许也不应当存在抵触情绪。再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众监督的具体体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政府和"两院
"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都要对人大负责,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代表建议体现了广大选民的意愿,反映了人民众的心声,面对这送上门来的建议,各承办单位更应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变成密切与代表和人民众联系、诚恳接受监督、自觉改进工作的过程,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树立起自己的良好形象,让代表满意,让人民众满意。
        (二)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准确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动机、办好建议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和时间要求等,真正摸清情况,准问题,对症下药。面复人大代表时,要本着认真、务实、负责的态度,对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要达成共识再答复代表,使代表全面了解建议的办理情况。对涉及重点、难点问题的建议,要加强协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深入的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经过较长时间解决的,要制定计划,按计划要求限期解决;对因条件所限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和广大众的谅解。另外要举一反三,善于从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促进同类问题的一并解决。
        (三)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使每一件代表建议都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一府两院"的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继续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办理结束后,要组织专门督办力量,有针对性地查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二是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通过调查、视察、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必要时对督办情况进行通报,责成承办单位向人大常委会汇报,重新办理,确保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工作,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好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的一门履职业务。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逐步提高,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提建议的积极性也日趋高涨,所建议数量逐年上升,质量不断提高,涉及领域更为广泛。如何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成为目前各级人大探讨的话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做文章。
一、从人大代表着手。首先是提高代表的素质。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代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代表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加强对法律法规、人大知识的专题培训,让代表熟悉议案、建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出的条件和要求,使所提议案、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科学性、规范性要求。要完善制约、激励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评选优秀议案和建议等措施,激发代表的内动力,从而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其次是加强代表的调研工作。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工作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只有深入调研,才能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在调研中要把握好三个环节:是选好课题,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二是深入调研,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众,广泛听取不同意见,掌握翔实的第一手材料。三是精心整理,对掌握的材料去粗求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处理,从而提出案由准确、案据充分、方案可行的议案和建议。再次是畅通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要建立和完善公示、通报、听政、列席人大常委会、信息反馈等一系列制度,畅通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同时努力提供服务保障,健全小组活动制度,组织好视察、执法检查、评议部门工作等活动,让代表在实践中获取经验、增强素质。
人大代表
二、从承办单位着手。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事机构具体抓的三级办理程序。要通过建章立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实行领导责任制,即实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间的“五定”责任制,强化交办、督办、催办、审核把关和责任考核制度的执行。要加大内部的督办力度,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评估,使办理工作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落实。要实行“三见面”制度,即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员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做到办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办中走访代表商讨解决办法、办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通过“三见面”制度,做好解释答复工作,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从督办环节着手。一是前期督办。代表建议交办会议之后,要对每个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方案进行督查,主要看方案是否可行,责任是否明确。人代会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应立即梳理和研究议案建议内容并落实承办单位和人员。二是中期督办。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合作,有重点地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各承办单位参加办理情况通报会,了解办理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办理工作。实行常委会各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制,强化督办的力度和效果。三是后期督办。按规
定办理时限,对办理结果进行抽查。对重答复轻落实的,从严要求,避免走过场,对代表不满意的,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为止
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2008年,政府系统承办的市本级人大建议共46份(其中议案2份,建议21件,议案转建议23件),截止20081229日,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二、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政府和各部门十分重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密切政府与人民代表联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裁体,把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并把此项工作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市政府明确并落实办理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常务副市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常务副市长亲自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明确由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人大议案、建议的交办和督办工作。接到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转来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后,市政府督查
室认真研究,拟定交办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将议案、建议交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的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所承办的议案、建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层层落实。各承办单位都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办理机制。各承办或协办单位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答复意见,答复市人大代表,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二)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2007年,市政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规定》。2008年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对自治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承接、走访、答复、办复、复查等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相关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办理程序,我市提高了办理自治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改进办理方法,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认真办理人大
建议、议案。如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议案提出关于共同推进我市与西江农场工业园区一体化建设,打造我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的意见,市政府对此议案非常重视,在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建设中认真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设性建议,进一步完善建设工业园区的相关措施,使我市工业园成为招商引资、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优势基地。目前,市江南工业园区以开放式建园的思路,采取合作共赢,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举措,分别与广西农垦局和市辖三区合作,成立了高新技术产业园(西江产业园)、覃塘林产品加工区、石卡临江产业园和覃塘甘化工业集区等多个分园,已形成一园多区’’的格局。园区管理范围因此由原来的14.5平方公里扩大到目前的61.5平方公里。各个分园的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又如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号议案《关于以建设覃塘一城北一武乐城市工业大道为突破口,开创贵港城市发展与工业园区建设新局面的议案》提出要尽快建设覃塘一城北一武乐城市工业大道(以下简称覃武大道)的建议,市政府对此议案也十分重视,责成市建规委和市交通局组织调研组对21号议案及其审议报告提出建设覃武大道的可行性和有关问题进行调研、论证。由于该议案牵涉到整个城区规划修编,所以在调研、论证中时间较长,但也于2008123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了2008年第九次例会专题研究21号议案提出的建设覃武大道的问题,会议同意,把覃武大道建设纳入整个城市建设和全市交通建设规划修
编,组织对覃武大道线路及其周边产业园区进行全面规划、设计。覃武大道由覃塘至城西一级公路、北环大道、城东至武乐一级公路三部分组成。二是围绕人大代表、人民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办理。今年,很多人大建议、议案涉及到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把人大代表、人民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重点,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办理此类建议、议案,使许多与人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如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提出的协调好招商引资项目办证过程中部门之间的办事次序的问题,市政府很重视,采纳了代表们的意见,明确了项目核准、项目环评、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办事次序,有效解决了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冲突的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如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开通布山路公共汽车的建议,市政局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将6路公交车线路延伸到布山路国际新城东侧,解决了布山路周边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四)加强联系沟通,寻求市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在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坚持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沟通、联系,征求代表的意见,充分听取和采纳代表建设性意见,使办理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五)加强办理工作的督办和跟踪落实,促使办理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市政府督查室给政府职能部门交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印发了正式的交办通知,明确答复时间及有关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和跟踪落实,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政协提案委联合开展人大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督查两次,下发督办通知两次。通过督查,在发现有关单位在办理人大建议、议案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时,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改进,提高了各有关单位办理人大建议、议案的效率和质量。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政府系统负责承办的部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有一定差距。表现在:2008年,政府系统承办的市本级人大议案、建议共46份(其中议案2份,建议21件,议案转建议23件),办理结果为A类的议案、建议所占比例较小,仅占承办总数的15.2%,办理结果为B类的议案、建议所占比例较大,为26件,占承办总数的56.8%。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是今年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能在本年度实施办结的比例较小,而需跨年度或需较长时间才能解决问题的议案、建议比例较大。比如,市交通局承办的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关于加快建设港南至桂平二级公路的议
案)、3号议案(关于改建贵港至桂平一级公路)等议案、建议,本年度无法实施,只能立项上报自治区。另外,一些建议、议案所提问题,不是市政府或市直部门单独能解决,而需向自治区争取成功才能解决的问题,这类问题向自治区争取的结果在本年度内难以得到答复。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议案(关于要求市政府加强协调,由自治区交通厅作为业主建设平南县西江二桥的议案)、11号议案(关于要求市政府就长洲水利枢纽发电所产生税收分享问题加强协调的议案)、12号议案(关于要求市政府加强协调尽解决平南县城区北岸乌江水闸至罗冲口防洪堤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这类议案、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向自治区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专题请示,但目前尚未得到答复,所以这类议案、建议的办理结果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