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考体育加分政策
一、体育比赛成绩
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以秩序册为准),可以在中考原始分数上加5分。省级以上比赛加10分,全国比赛加15分。集体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
二、体育锻炼表现
在参加由各区组织的中考体育报名摇号中,摇号成功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未摇号的学生及摇号失败的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政策根据各区实际执行情况而定。
三、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中考方案,考生在体育考试中获得满分,可以享受加5分的政策。但该项加分只适用于南京市教育局举办的高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不适用于其他学校的招生考试。
四、病免和残免
南京市考试院
对于因疾病或残疾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根据规定办理免考手续。病免和残免的考生,按照南京市教育局规定,其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算。但需要注意的是,病免和残免的考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是南京中考体育加分政策的详细内容,考生和家长需要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