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报考指南完整版
考试简介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计划侧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每年八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
中山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站公布。
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表确定的标准进行评判、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仅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为报考区县最低面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
注:各省市考试科目可能有所不同
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3年研究生考试成绩公布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
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
省份考试时间报名时间
青海2013年8月24日2013年8月8—14日|报名入口开通
山东2013年8月24日2013年8月5日-8月10日报名入口开通河北考试时间7月5日前
湖南考试时间报名时间
21年考研分数线宁夏2013年7月20日6月27日-7月12日
河南2013年6月22日6月8日至10日
四川6月22日5月17日至5月23日
海南具体时间见准考证5月27日至5月31日
黑龙江资格审核:6月6日~18日5月24日—6月4日
广西2013年6月10日5月15日至6月3日
云南2013年6月22日5月6日至12日|报名入口
江西2013年6月23日| 5月27日至31日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1000道天津2013年5月25招录政策解读5月6日-5月9日
招募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5日-8月10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招募工作全过程。对经审核确定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按照省里统一安排,笔试时间为8月24日下午2:00—5: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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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募计划数1:2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领取(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淄博市陶瓷科技城国际会展中心)。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江西公务员招聘岗位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考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表确定的标准进行评判、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应试人员面试成绩。仅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为报考区县最低面试成绩,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上旬,具体事宜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岗位招募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对于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募计划数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用笔试加试的方法确定名次,笔试加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由市里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并严格落实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在本人自愿基础上进行一次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由报考者先行垫付,上岗服务后再返还,不按要求上岗服务的体检费自付。
考核工作由各区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
放弃。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取。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统一颁发《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通知书》,并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已公示录取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我省“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且提出辞职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随意不上岗、中止协议或中途擅自离岗。
(六)培训和上岗。对正式确定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后上岗工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区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服务期间待遇
(一)认真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在现有“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基础上,建立工作生活补贴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94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情况,适当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费用,要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二)做好经费申请和拨付工作。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必要的工作经费、服务人员体检、培训费用由各市财政负担,“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到财政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补贴;到非财政困难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费用,根据当年中央财政补贴数额和实际招募人数决定具体数额予以补贴。
注:此处为山东省的服务期间待遇,各省市可能有所不同
服务期满待遇
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参照《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关于贯彻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和2013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
已考取“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严格执行“三支一扶”有关规定,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一律不准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
注:此处为山东省的服务期间待遇,各省市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