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出具无行政处罚证明
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
一、“无行政处罚证明申请书”;
1、申请书中应载明律师基本信息,应包括:申请人姓名、
性别、民族、年龄、法律职业(律师)资格证号、律师执
业证号,现执业机构名称等;
2、申请书中应载明申请出具证明事由;
3、本人签字;
4、签署时间,签署时间与申请时间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身份证原件(复核)及复印件一份;
三、执业证原件(复核)及复印件一份;
律师资格证四、如因跨地区变更执业机构申请出具无行政处罚证明的,须提交
1、原执业机构“三清”证明(出具时间不能超半年)及同意
离所证明原件(复核)及复印件一份(出具时间不能超
半年);
2、原执业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全册复印、原执业
机构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确认);
五、主管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签署意见并盖章。
本市内执业机构变更,不用单独申请出具无行政处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