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10.14
【字 号】津政办规〔2020〕18号
【施行日期】2020.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中国全面开放入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4日
 
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高标准做好本市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国家战略,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服务“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以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为契机,以加速数字贸易发展为引领,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使服务贸易成为推动本市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新动能,成为推动本市参与国际分工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重要引擎。
  (二)发展目标。通过创新探索和全面深化试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促进机制更加完善,部门协作、合力保障的态势基本形成;服务业改革深入推进,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制度体系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特优势产业集化发展步伐加快,各类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形成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发展高水平开放平台;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新兴服务贸易占比显著提升,人均服务贸易额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