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2.18
【字 号】浙政发〔2020〕32号
【施行日期】2020.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国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五大功能定位”,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把浙江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新时代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到2025年,基本建立与“五大功能定位”和开放型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力争带动所在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速和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到1万亿元;油品储备能力达到7000万吨,炼油能力达到9000万吨/年,油气交易额达到1万亿元,铁矿石混配矿量达到2200万吨/年,液化天然气(LNG)接收规模达到2300万吨/年;新型国际贸易总额达到1.2万亿元,占国际贸易额的三分之一,电子世界贸易平台(eWTP)布点国家和地区超过30个;集装箱泊位总长度达到1万米,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500万标箱,航空货运量达到120万吨,快递业务量达到150亿件,新增10个以上头部航运服务机构;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数字贸易额达
到7500亿元,培育5家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贸易平台企业;建设5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浙江本土制造业世界500强企业达到6家,规上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6%。
  到2035年,形成大宗商品、新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成熟的制度成果,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全面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营商环境达到国际一流,建成高水平开放、国际化发展、现代化建设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空间与产业布局
  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共239.45平方公里,包括舟山(119.95平方公里)、宁波(46平方公里)、杭州(37.51平方公里)、金义(35.99平方公里)四个片区。浙江自贸试验区与周边区域、开放平台联动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辐射带动区”的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舟山片区聚焦大宗商品配置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油气储运、加工、贸易、交易及海事服务等全产业链,积极发展化工新材料、能源金融、矿石中转、农产品贸易、航空、健康旅游、临港制造等产业。
  宁波片区聚焦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建设,重点发展油气全产业链、大宗商品贸易、新型国际贸易、新材料、跨境电子商务、航运服务、智能制造等产业。中国全面开放入境
  杭州片区聚焦数字经济,重点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数字服务贸易、智能制造、总部经济、智能物流、人工智能、金融科技、数字识别(安防)、临空高端服务、生命健康、保税贸易等产业。
  金义片区聚焦新型国际贸易,重点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贸、国际商务、贸易金融、现代物流、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等产业,推进“标准+”等市场赋能。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1.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纳入服务贸易管理事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加快新兴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探索以高端服务为核心的“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免税品经营资质,开设市内免税店和口岸免税店。整合优化一线和二线通关流程,
条件成熟时争取设立特殊综合保税区。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新型国际贸易。推动扩大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适用范围,从生产加工企业延伸到符合条件的贸易、物流仓储企业。整合跨境贸易信息资源和互联网平台,建设跨境贸易综合信息化平台。支持各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商品品质溯源机制,实现商品从原产国(地区)进口到国内销售全流程跟踪。扩大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商品和机构范围。推进杭州、宁波会展中心项目规划建设。
  2.推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进一步放宽油气产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文化娱乐等领域的投资和经营限制。支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获得感。推动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纳入已实施的沪苏浙144小时过境免签口岸一体化范围。
  3.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结算,支持优质可信企业探索开展油品转口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允许金融机构推进跨境金融结算,推广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贷款业务。推进在货物贸易领域开展
订单贷业务。争取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浙江创新试点落地,建设资本市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银行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探索开展包含银行不良贷款、银行贸易融资资产在内的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允许注册和营业场所均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的银行为机构办理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结算中心、贸易中心和订单中心落户。支持设立民营银行,探索股债联动,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4.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改革。依法经批准将下放至设区市级以上城市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浙江自贸试验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探索设立新型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机制,推进部门数据归集、对接和服务下沉,实现信息共享。深化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创新应用,建设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土地、能源、金融、数据等要素向浙江自贸试验区倾斜。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机制。推进国际人才管理改革,开辟高层次人才工作创业绿通道。探索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差异化流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适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对符合市场需求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停居留及永久居留便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施工图分类审查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改革,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探索“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