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江市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部门:
  《同江市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二O二一年三月五日市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同江市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口岸中长期
  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口岸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黑龙江省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口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等国家战略为引领,以完善现代口岸体系、推动高水平全面开放为目标,聚力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推动口岸互联互通,创新"岸产城"一体化融合发展路径,打造由口岸引领、口岸经济区为支撑、口岸集疏通道为纽带的现代化口岸体系,为加快"打造一个窗口、建设四个区"、构建重点对俄、辐射欧亚、面向全球的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创造有利条件。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口岸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口岸作用显著增强。同江铁路口岸开通运行,建立同江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口岸查验实现监管电子化、智能化,通关便利化水平,形成设施配套、功能明显、作用突出、服务优良、通关高效、安全可靠、与对外开放格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口岸。建立枢纽口岸城市"岸产城"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口岸城市经济体系,对俄及
东北亚区域、欧亚区域合作比较稳固。口岸进出口货运量年均增长率3%,力争达到10%;入出境客运量年均增长率2%,力争达到5%。
  到2035年,口岸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口岸功能作用发挥与对外开放新格局相适应,口岸综合服务功能达到国际水平,通关效率全面提高,海关监管与国际全面接轨,健全和完善与对外开放格局相适应的现代化口岸,实现从口岸大市向口岸强市的转型升级。建成同江综合保税区,"岸产城"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口岸城市经济体系趋于完善,支柱产业突出,城市规模扩大,边民生活富足,"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展望2050年,口岸实现智慧化运行,口岸通关效能与国际全面接轨,口岸营商环境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口岸经济集聚区带动效应显著,推动口岸功能完备、产城融合发展,按50万人口规模辐射带动能力留足发展空间。为打造成开放包容、舒朗大气、宜居宜业、活力时尚、文明健康的新同江提供保障。
  三、工作任务
  我市作为全省重点边境口岸城市,要立足口岸,依托口岸优势发展口岸产业,通过加快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培育口岸产业体系、建设边境口岸经济区、抓好口岸开放优化工程,达到口岸中长期发展目标。
  (一)完善口岸基础设施
  1.高标准完成同江铁路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铁路口岸仓储、换装等基础设施。(牵头单位: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办公室。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加快推进同江公铁换装联运物流产业园、国储能源储运园区等物流园区建设,提升口岸货物及疏运能力,建设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海关、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商务和口岸局)
  3.推进水运口岸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水运口岸相关基础设施,加强口岸视频监控建设,实现更大范围通信及网络信号覆盖,提升办公内外网线布设及电力供应水平,加快水运口岸智能化建设步伐。(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事处、交通运输局)
  4.推进建设港口泊位、升级国内各公路、完善铁路通道等基础设施项目,构建科学高效的交通管理系统,提升口岸集疏运能力,建设形成铁路、公路、水路三位一体国际化综合交通体系,推动同江口岸交通向更深层次发展。(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5.巩固提升同江口岸冬季浮箱固冰通道运输效率。(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二) 提升口岸服务能级
  1.优化通关查验流程,推动口岸监管部门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中俄双方及口岸查验单位与铁路、公路、港口等部门货物通关信息共享和优化货物通关流程,进一步压缩口岸整体通关时间。(牵头单位: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事处。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
  2.提高口岸查验效率。根据口岸客货运量和企业通关实际需要,推行7天12小时工作制,报关、报检预约通关制及上门查验服务等措施,延伸服务半径、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
功能。海事部门实行7天12小时服务制,对符合查验手续的船舶,实现船舶进出港"零待时"审批,对需要进行登临联检的船舶,优先安排查验,提高船舶营运效率。(牵头单位: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事处。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
  3.全面提升中俄海关合作水平。扩大中俄海关特定商品监管结果互认试点。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及其精矿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完善中俄口岸沟通机制。(牵头单位:海关。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
  4.搭建智慧口岸平台。一是提高口岸信息化水平。二是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功能建设,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共同服务平台和边民互市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三智"(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口岸建设。三是推动智慧口岸建设。(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事处、税务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培育口岸产业体系
  1.巩固扩大边境贸易,高标准建设互市贸易区。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增加边民
互市贸易品类,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构建互市、收购、加工三级边民互市贸易市场,完善质量追溯、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形成口岸互市贸易商品加工优势产业。研究比照市场采购贸易,探索增值税无票免税政策复制。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发展,鼓励设立边境小额贸易公司,贯彻落实好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统筹口岸地区特产业与边境贸易的发展,增强特产业对边境贸易的支撑作用,提高轻工业品、生活用品、农副产品加工制品等本地产品贸易的比重。支持边境贸易企业参与大宗资源能源产品经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申请获得自俄罗斯进口粮食、中药材、肉类、鲜活海鲜产品等特殊商品指定企业资质。(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海事处、税务局、人民银行、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搭建特国际贸易平台。建设木材、农产品、矿产品、粮食、煤炭等资源进口的交易中心、仓储中心、交割库和结算中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物资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人民银行。责任单位:海关)
  3.打造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探索"展示+跨境电商+保税
仓"模式,推动365天保税展示交易形成制度化安排。(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海关)
  4.推动商贸市场升级。发展具有地方特的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完善商品市场展示展销、批发零售、集聚配送等功能。(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海关)
  5.打造供应链组织中心。积极引进国际供应链组织企业,通过与经贸合作区战略合作,针对木材、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产品,精准对接制造业企业原材料采购需求,提供集中采购、电商平台采购等供应链采购和分销服务,形成一站式的采购与集成平台。(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海关)
  6.完善国际物流通道。畅通经同江口岸出境东向多线路物流通道,与俄罗斯远东港口开展国际陆海联运服务。加强同江铁路口岸对外开放运行组织,提高"中欧""中俄"班列运营规模,加快口岸落实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7.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依托同江铁路口岸,完善集装箱中心站、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建设,联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场地及外向型产业平台,提升组织物流服务水平。依托黑龙江航运基础,布局同江水运口岸物流枢纽。加快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提升木材、粮食、煤炭、冰鲜水产品、有金属、轻工产品等商品的加进出口商品国际物流服务水平。鼓励中方有实力物流企业在犹太自治州中俄合作区域建设海外物流中心、仓储中心、配送中心等物流节点,完善跨境物流全链条。(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办公室、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8.提升专项物流服务水平。大力建设冷链物流基地,建立和完善国际冷链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9.提升口岸国际旅游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国门旅游特,积极引进旅游企业,在"全域"旅游视角下,发展涵盖旅游、餐饮、住宿、购物、娱乐及配套服务的旅游全产业链。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组建旅游企业联盟,完善旅游信息服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牵
头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商务和口岸局、发展和改革局、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10.构建跨境金融体系。推进建设边境贸易结算中心,规范和便利互市贸易商品经营户结算和互市贸易商品游客结算。(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人民银行。责任单位:海关)
  11.发展国际会展经济。发展会展业,围绕口岸商贸产业举办具有影响力的会展。(牵头单位:商务和口岸局。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