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教[2016]108 
【发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6.12.19 
【实施日期】2017.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教〔2016108号)
  各市(州)教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53号)精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订了《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1219
四川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确保校服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教基一〔201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加快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教育、工商、质监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分工合作、务求实效,不断提升我省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总体品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要强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工商部门严格依法进行校服生产
企业登记注册,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质监部门负责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指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有关技术标准;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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