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医法中心”)是2007年经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教育厅联合批准成立的“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是全国第一个医药卫生法学省级研究机构。“研究中心”立足四川,面向全国,整合凝聚全国性的医法科研力量,为繁荣医法学科,推进医药卫生法治建设,已经并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
一、建立研究基地的目的、意义
“医法中心”的成立,旨在为我国医事卫生法治领域搭建一个开发、研究、交流、发展的坚实平台,借以推动该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探索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促进医事卫生法学教育、学科建设及医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推进我国医事卫生法治建设及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医法中心”在泸州医学院设立,使泸州医学院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基地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与泸医已有的医事法学专业(该专业自2001年正式开办以来,共招收11届本科
学生,已有6四川省教育届近600名毕业生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医学与法学》期刊(20093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全国公开发行,该刊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研究医学与法学的学术期刊,曾在“第17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上作为大会资料进行交流,2010年又以全英文版参加了“第18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以及泸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一起形成了四位一体的强势格局,实现了医药卫生法学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的配套建设、整体发展。
二、研究方向、宗旨及目标任务
“医法中心”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的结果,是基础性与应用性研究相结合的产物,是促进人文科学与医学相融合发展的平台。医法中心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构建和谐医药卫生法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深入开展医事卫生法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用科研支持刊物发展,用科研促进学科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实现医事法学科研、教学与社会服务配套运行、整体发展,为四川省乃至全国医事卫生立法、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提供理论支持和实务指导,更好地推进我国医事卫生法治建设和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医法中心”侧重对医药卫生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层次、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在建设和发展中不断凝炼方向、形成特,明确了公共卫生管理与法律机制建设研究、医事争议的防范与处理、医事法学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等重点研究方向;,每年围绕上述研究方向发布公告和课题指南,引导研究者进行申报;。在评审立项中注重研究项目的先进性、时效性、实践性,并突出重点性。
本研究中心的目标是经过努力,把中心建设成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科研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受四川省教育厅的委托,归口管理四川省教育厅医事卫生法治研究项目,负责课题申报、评审及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办的规划和计划,协助四川省社科联完成省社科规划有关医法中心的基地项目评审申报工作;整合校内、地方与全国医事卫生法治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及有特、有实力的机构,逐步建立起有影响力、高水平的优秀科研团队;加强对外开放,积极承揽国家和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委托的重大研究项目,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等。
三、机构设置
“医法中心”是泸州医学院独立设置的实体性科研单位。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心日常管理实行中心主任负责下的专职人员管理;。研究中心的学术工作由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下的委员会管理,委员主要由省内外知名专家担任;。“医法中心”还聘请有国内20多名医事法律领域专家作为课题评审专家;特别聘请了国内著名学者、专家为学术顾问。强大的高层学术指导力量,有力地促进了“医法中心”的健康发展。         
中心机构设置具体如下:
行政机构
中心主任:  程文玉(《医学与法学》主编、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高等医学院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会副会长、泸州医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教授)
任:  李玉声(泸州医学院《医学与法学》期刊副主编、四川律协医专委主任、高级律师、法学研究员)
  博(内江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办公室秘书:王海容(《医学与法学》编辑部副主任、讲师)
学术顾问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刘家琛(原副院长、大法官、刑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
孙隆椿(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卫生部原副部长)
吴崇其(世界医学法学协会副主席、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卫生法学家、研究员)
  山(全国人大法工委副巡视员、民法学家、北京大学教授)
第一届学术委员会
  任:  徐静村(西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刑事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副主任:  石俊华(泸州医学院原党委书记、教授)
程文玉(泸州医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教授) 
学术委员:罗映光(成都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
            虹(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平(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刘卫平(泸州市委党校原副校长、副教授)
          金光明(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主任、《四川警察学院学报》主编、教授)
          王和斌(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副主任法医师)
            博(内江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
“中心”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组建了相应的学术团队,聘任了国内医事卫生法治领域的数十位著名专家学者为专兼职研究人员,形成了一支学科结构、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有一定影响力、有较高水平的学术研究队伍。
“中心”现有研究人员57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40人(正高人员24人),中级职称人员12人,初级职称人员4人,其他1人;具有博士学位2人、硕士学位26人、学士学位29人;具有法学专业背景者40人,医学专业背景者12人(其中具有医学与法学双学科背景者5人),其他专业背景者5人;人员涵盖高校、法院、医疗机构、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医专委等与医事卫生法治相关的单位和部门,有比较强的研究实力。
四、基地建设
(一)制度建设
“医法中心”根据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对重点研究基地的管理要求,集中学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兼职研究人员的建议,制定了《“医法中心”五年发展规划》;制定、完善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从而在制度上、方向上为“医法中心”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证。其制订的规章制
度主要有:《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组织章程》《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行政工作岗位职责》《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关于学生参加科研的管理办法》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
自“医法中心”正式成立以来,泸州医学院已向 “中心”投入经费150万余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实验设备、科研及日常经费。
目前,医法中心有面积近400㎡的科研办公场所及其相应的设施设备。其中,有办公室5间和展示厅1间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数码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医法中心”除具有学院图书馆法学类藏书3288册的资料条件外还与泸医人文社科学院共有独立的、开放式的哲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料室一间,资料室现有面积81㎡收藏种类较多的图书3851册,外文图书101本,订阅期刊杂志共200余种,其中法学专业杂志88种,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30种,资料室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同时,“医法中心”还配置了法学音像资料和法律软件系统,建立了“中心”的网站,(网站地址:(www.lzmc.edu.
cn/html/ysfxzx/)。这些设施设备为 “医法中心”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比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5、成就与荣誉
“医法中心”成立五年来,连年面向全国发布课题指南,先后收到了来自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全国各地的课题申请300多项;清华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市卫生法学会、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均有申报者均获得立项。“中心”现已批准申报课题立项271项,共资助109.15万元,并已取得一批科研成果,共计30余项,其中已发表论文26篇(核心期刊3篇),教材3部,专著1部。
“医法中心”成立至今,其研究人员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0项(其中国家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地厅级项目40余项。正式出版了学术专著及工具书10部,教材12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论文200余篇。其中标志性科研成果有:
《医事法学》《医事法律简明教程》《卫生法学(第二版)》《医疗损害责任深度释解与实务指南》等。其中,由“医法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石俊华教授主编的《医事法学》专著,
获得了四川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并已为多所高校选用,在医药卫生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开展的教育教学研究,为泸医医事卫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思路,并为国内相关高校所借鉴和参考;“中心”学术顾问吴崇其教授主编的《卫生法学(第二版)》以体系结构完整、严谨见长,力求实现前瞻性研究与理论探讨和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同时兼备理论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特点,尤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口与计划生育、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管理、食品安全、医事纠纷处理等方面内容为亮点。该书因其创新性、开拓性而被多所高校选用,被法律实务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研究借鉴;由“中心”研究人员陈志华律师主编的《医疗损害责任深度释解与实务指南》,应用200余个真实鲜活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例,深入浅出地诠释了相关法律条款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成为了律师、法官等司法人员的参考书,成为了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的教材,成为了老百姓获得医事法律知识的重要书籍。
同时“医法中心”研究人员运用研究成果,广泛开展了医事卫生法治的学术讲座和培训,为医疗机构预防和解决纠纷,为强化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医药卫生领域的科学研究发展。
六、学术活动及对外合作交流
“医法中心”自成立伊始,即全方位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发展对外联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或协办会议,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从技术层面、管理层面、机构层面等加强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