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18年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
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多久公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英文名称: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enzhen)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1640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办学性质:香港与内地合作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在哪里看第九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历学位:颁发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书;颁发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普通本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第十四条 2018年广东省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批次录取。学校2018年在广东省除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外,还有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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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全国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报名方式
第十七条选拔对象
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
毕业生;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须为BBB级(含等同BBB,如ABC)及以上;如学业水平成绩在BBB级以下,CCC级及以上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亦可报考: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作文竞赛及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查认可的;②获得中学校长推荐信的。
3.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各专业皆以中英文并重,非英语语言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
第十九条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5月20日前登录学校综合评价“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申请。
材料上传:网上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者学校出具的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2)高中一至三年级5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须加盖学校公章);二建试题真题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
(4)本人撰写的中英文各500字的个人陈述材料(须考生签字确认);
(5)以学科特长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高中阶段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中学校长推荐信 (须加盖学校公章,非必须)。
学校资料审核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无须邮寄,必要时,学校有权向考生索取书面材
料作为审核依据,请考生留好备份。如有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面试资格的,将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入学测试评核费为人民币200 元整,在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在线支付。对通过初审有资格参加测试考生的评核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六章选拔程序
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18年5月28日后,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参加综合评价入学测试资格,查看测试的时间、地点。获得参加入学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会在学校网站公布。
第二十一条入学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强调对学生中英文表达能力和综合理解分析能力的考察。
第二十二条入围名单公示:入学测试结束后,根据学生综合素
质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文理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入围名单及入学测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志愿填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围考生,在广东省高考自主招生等院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栏填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第二十四条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
2.初审结果:5月28日起
3.评核缴费:5月31日前
4.入学测试时间:6月12日
5.入学测试地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6.入围名单公示:6月21日起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学校组织的自主测试及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获得入学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公示,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七条投档比例:在广东省,学校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