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1〕125号)以及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双教人〔2021〕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推荐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行政
二、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推荐原则
(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总结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道德规章制度,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基本条件必须符合《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规定。坚持评聘结合,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按照“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充
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岗位,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确有真才实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任职条件的同志推荐出来。
(三)按照成人社发〔2021〕125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的岗位空缺数额内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职称评审的名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四、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评审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1.个人申请: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上一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标准条件,符合条件后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报。
2.学校推荐:学校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成立考核工作组,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打分排序(打分依据见附件),经集体研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职务层次岗位空缺数内合理确定推荐人员。
3.公示要求:申报人师德测评情况、学校推荐结果和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
4.初步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按区教育局文件要求执行
六、双流艺体中学中高级职称推荐原则的说明
为了推选出符合要求的,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的,能推动学校发展的,具有表率作用的优秀教师,学校研究决定从任现职年限、工作年限、校龄、高学历加分、岗位管理、任现职以来的荣誉奖励、工作成果、教育科研等八方面对参评教师近三年来的表现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名,择优推荐。如果这前八项分值相同的,再看第九项教师指导学生获奖、论文发表两项加分成绩,上报得分高的教师。
备注:四川省教育
1、工作成绩是近三年的来校成绩,来校不满三年的教师以实际来校年份得分计算。
2、除中层干部、支部书记、班主任、学科主任、教研组长、年级德育干事、年级教学干事、德安处校团委工作人员外。在一线任教同时在部门工作满6年的教师,学校认同满足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当年推荐的参评教师未通过职称评审,第二年不参加职称申报。
4、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审议。
附件:教师职称评聘积分表
2021年10月14日
教师职称评聘积分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