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11.13
【字 号】川教函[2013]781号
【施行日期】2013.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3〕781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启动“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贯彻落实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改革创新,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紧密结合国情、省情和本省高等教育的实际,以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主要研究内容,寻求突破,力求创新,务求实效。
  (四)教改项目要与“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相结合,与下一届“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孵化培育相结合,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实效。项目应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重在创新;重在试点、总结基础上的推广运用;重在增强实效性,切实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项目研究应在形成改革方案的基础上适时选择相关领域进行试点。要防止项目研究仅停留于形成研究报告或论文,缺少教学实践和实效的现象。
  (二)强化保障。各校应对省级教改项目在人、财、物等条件上予以保障。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着重抓好重点项目,形成一批骨干项目,力求取得突破。
  (三)科学管理。各校要继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立项、分批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教改项目进行管理。应在学校网站主页上设置“教学改革”专栏或建立相关链接,实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立项安排与名额分配
  我厅拟在2013-2014年期间分两批完成立项工作。2013年在各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确定省级立项700个左右;2014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省级重点项目450个左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等教育发展形势新增少量项目。
  四、时间要求
  申报省级项目应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并以学校教改项目为文件名发送电子版至*********************。各高校应将所申报项目排序并于12月6日前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我厅。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邮编:610041
  附件:1.2013-201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名额
  3.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四川省教育厅
2013年11月13日
  附件1
  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分类
  1.综合类
  (1)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
  (2)基于学分制改革实践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
  (3)实验、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4)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体系研究与实践;
  (5)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和实践;
  (6)高校科研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理念、路径与实践研究;
  (7)提高高校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研究与实践;
  (8)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
  2.教学基本建设类
  (1)专业建设与改革;
  (2)课程建设与改革;
  (3)教材建设;
  (4)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5)图书情报工作的管理以及现代化建设。
  3.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类
  (1)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
四川省教育  (2)教学运行模式、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