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20092月修订)
因全国规则今年有所调整,并将于3月初下发,本规则若有不符之处,也将及时调整,请密切关注。
第一章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面向全省在校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全省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创新大赛的英文名称为: ZheJiang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英文缩写:CASTIC)。
一、宗旨
举办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创新大赛主办单位办公室设在浙江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4月中旬。
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由各市、县(市、区)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确定。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电脑机器人创意设计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市级竞赛
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全省比赛的基础,市级比赛应参照全省比赛的竞赛规则举行,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比赛。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省比赛的要求。
全省比赛按各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二、名额分配
创新大赛主办单位办公室每年随通知公布各市参加全省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各市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中,个人项目、高中项目须占50%以上。
浙江省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评比获奖项目按分配比例申报参赛。
三、申报
申报邮寄材料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
创新大赛组织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负责筹集。
各市代表队自行解决本代表队领队的全部费用,以及参赛的学生和科技教师从当地到决赛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等其他费用。
第三章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创新大赛活动的主体内容,其主要项目形式有:发明创造及工程设计类作品、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性学习成果等。
竞赛项目按学历段分为小学项目、初中项目、高中项目;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
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浙江省教育平台.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