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破除教师终身制
更新时间:2011-10-20
  10月18日,笔者从县教育局获悉,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我省率先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了。
  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于2011年10月19日至25日接受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为11月26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1日至14日,面试时间:12月24日至25日(视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据悉,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2011年下半年在浙江、湖北2个省份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并结合推进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国标、省考、县聘”是指由国家制定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教师资
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公开招聘。从此,教师这个职业将打破“终身制”,教师资格将定期注册认证,教师资格考试“门槛”也有了提高。
  本次试点对象: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经培训后考试合格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
  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机考和纸笔考两种。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都需要参加综合素质考试(机考),幼儿园教师要参加保教知识与能力测试(纸笔考);中学教师则要考3门,除了综合素质测试(机考)外,还要参加教育知识和能力测试(纸笔考),以及按语文、数学等13个学科划分,进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
  教师资格考试每年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笔试由全国统一考试标准、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省里组织考试。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务管理、研制有关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等工作。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工作省考报名时间。面试每人20分钟,50分钟准备,题目抽签决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成绩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笔试和面试合格后还要经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后,方有资格上岗。
  5年重新注册一次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终身制”也将被打破,根据我省试点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将逐步要求教师每5年重新注册一次教师资格证,只有“考核”合格者才能予以重新注册。
  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已经拥有相关学段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师,有效期5年)的人员及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按老办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所有申请认定的本县人员,于2011年10月8—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10月26-28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者以放弃论,将不能参加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