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常州卫生信息网
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
建设规范(试行)
(V1.1)
四川省卫生厅
2011年12月17日
目录
1.网络链路 (1)
2.数据存储地点 (2)
3.县级平台 (2)
3.1.县级平台主要功能 (2)
3.2.县级平台(数据中心)服务软件功能 (3)
3.2.1居民健康档案门户网站(社会公众门户) (3)
3.2.2.县级区域协同和共享管理(医务人员门户) (5)
3.2.3.综合卫生管理(管理人员门户) (7)
3.2.4.数据中心管理 (8)
3.4.县级平台建设模式 (10)
3.4.1集中模式 (10)
3.4.2.独立式 (10)
3.4.3.混合式 (11)
3.5.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安全 (11)
3.5.1.系统安全 (11)
3.5.2.数据安全 (12)
3.6.县级平台(数据中心)机房 (13)
3.6.1.基本原则 (13)
3.6.2.机房地点 (13)
3.6.3机房设施 (13)
4.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建设执行的数据标准 (17)
5.居民健康卡 (18)
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规范(试行)
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是四川省卫生信息化“25211”总体规划中的最小区域信息系统,是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基础。在建设时,必须对平台设施、数据存贮、软件功能、网络链路等方面进行规范,才能实现县、市、省范围内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更好为公众用户、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服务。
1.网络链路
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VPN(ADSL)或光纤连接到县级平台。
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内部局域网带宽不低于100M;与外部网络联接带宽不低于50M,建议独立光纤(或专线),按地市级部署的县级数据中心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带宽不低于10M,有县区域PACS集中阅片中心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不低于30M。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专线接入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带宽不低于4M。有与县PACS集中阅片中心远程阅片业务的要求网络带宽不低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