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考试
高一年级语文试卷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
2.选择题的作答: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3.非选择题的作答:用黑签字笔直接答在答题卡上对应的答题区域内。写在试卷、草稿纸和答题卡上的非答题区域均无效。
4.试卷共23    满分:150  考试时间:150分钟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诗歌是最早出世的文学,这是文学史家公认的事实。
人生来就有情感,情感天然需要表现,而表现最适当的方式是诗歌,因为语言节奏与内在节奏相契合,是自然的“不能已”的。
诗歌、音乐跳舞原来是混合的。它们的共同命脉是节奏。在原始时代,诗歌可以没有意义,音乐可以没有“和谐”,舞可以不问姿态,但是都必有节奏。后来三种艺术分化,每种均仍保存节奏,但于节奏之外,音乐尽量向“和谐”方面发展,跳舞尽量向姿态方面发展,诗歌尽量向文字意义方面发展,于是彼此距离遂日渐其远了。
节奏是宇宙中自然现象的一个基本原则。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在生灵方面,节奏是一种自然需要。节奏是音调的动态,对于情绪的影响更大。我们可以说,节奏是传达情绪的最直接而且最有力的媒介,因为它本身就是情绪的一个重要部分。
诗的节奏决不能制成定谱。即使定谱,而每首诗的节奏亦绝不是定谱所指示的节奏。乐的节奏可谱,诗的节奏不可谱;可谱者必纯为形式的组合,而诗的声音组合受文字意义影响,不能看成纯形式的。这也是诗与乐的一个重要的分别。
诗是一种音乐,也是一种语言。音乐只有纯形式节奏,没有语言的节奏,诗则兼而有之。这个分别最重要。语言的节奏是自然的,没有规律的,直率的,常倾向变化;音乐的节奏是形式化的,有规律的,回旋的,常倾向整齐。诗源于歌,歌与乐相伴,所以保有音乐的节奏;诗是语言的艺术,所以含有语言的节奏。
现代人做诗文,不应该学周诰殷盘那样佶屈聱牙,为的是传达的便利。不过提倡白话者所标示的“做诗如说话”的口号也有些危险。日常的情思多粗浅芜乱,不尽可以入诗;入诗的情思都须经过一番洗练,所以比日常的情思更为精妙,更有剪裁。语言是情思的结晶。诗的语言亦应与常言有别。
这所谓“精练”可在两方面见出,一在意境,一在语言。意境为情趣意象的契合融贯,但是只有意境仍不能成为诗,诗必须将蕴蓄于心中的意境传达于语言文字,使一般人可以听到看到懂到。
凡是真正的文学作品,无论是诗还是散文,里面都必须有它的特殊情趣。其实一切艺术到精妙处都必有诗的境界。
(摘编自朱光潜《诗论》)
材料二:
朱光潜的《诗论》说:诗歌先于文字,音乐舞蹈又先于诗歌。先民们狩猎、祭祀时无具体内容的吟唱伴随音乐和舞蹈,逐渐发展至配上歌词,诗歌便出现了。此时的诗是配合音乐所作,是从属地位。而舞蹈先其一步脱离于此体系。后来诗歌也渐渐独立于音乐,此时,人们更看重诗的意义。
诗的形式,也因为表达的需要从四言、五言、七言、不等字,渐次嬗变。
蒋勋说:每一个新的文学形式的兴起,都是旧有的形式已到了巅峰,无更多的空间可堪发展了,于是新的形式便应运而生了。
关于诗的形式,从胡适之倡导的新文学革命开始,就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胡适下定决心全
面使用白话文,提倡写白话诗,提议作诗如说话。关于白话诗该采用何种语言他与好友梅觐庄、任叔永论战了无数次。
朱光潜在《诗论》中也反对胡适这种作诗如说话的观点。他说胡适所举出古人做的一些如白话的诗,是非常少见的;并且联系前后句来看,也并不是通篇白话。我也不同意作诗如说话。中国的语言文字历来讲求言约义丰、含蓄隽永,如变成作诗如说话,还有何美感而言?便如现代诗中,所谓的梨花体、羔羊体,不过是把一句话拆成几个段落,我欣赏不了其精妙在何处。
诗永远是最凝练的语言,除了灵感外,学会掌控和运用技巧也是必须的。正如《诗论》说的:很多人的诗歌并无可读性。不如将这份灵感,去写篇散文,倒有可能是篇精彩之作。
朱自清有文集《文学的美》,其中多篇文章讨论了新诗该采用何形式,用不用韵,字数是否有讲究,怎样写才是一首合格的新诗。他对新诗的一个诠释,令我印象深刻。他评论说:新诗是很多关联的意象,然后抽去了其中的桥梁。因之,我读现代诗,稍微有了一点点门径。
至于新诗到底用不用韵,他们也进行了多方尝试与讨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是用了韵的。《诗论》中说,由于汉字是单音节,不用韵律的话读起来无节奏感,顿挫感不强。而英文诗不存在这个问题。法文诗存在类似问题,因而法文诗用韵的多。英文诗只是在韵诗初传入时尝试过用韵,并且据书中所述,评价不是很高。
总而言之,汉语诗吟诵起来有韵律会更美。倘若功力高深者能兼顾意和音,那就是善莫大焉了。
现代诗和古诗,我们应该用哪一种形式更好?这并无高下之分。近体格律诗词的好处在于其固有的格式自带节奏、音律之美,如此,对于水平低下之辈,亦能到一份成就感。先有了形式之美,至于雕琢言辞和深刻的涵义,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绝非一日之功。
古体诗写起来很难,全靠意境取胜,这要求的功力更为深厚。我想,现代诗恐怕也莫不如此。
(摘编自绿杨荫《谈谈诗歌——读朱光潜<诗论>》)
1.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诗歌、音乐、舞蹈原来是混合的,它们的共同起源是节奏。这三种艺术分化后,仍然都保存着节奏。
B. 诗与乐在节奏上有区别:前者的节奏可谱,而后者的节奏决不能制成定谱。这也是诗与乐的重要分别。
C. “做诗如说话”的观点不符合中国的语言文字历来讲求的言约义丰、含蓄隽永的特点,因而被所有人否定。
D. 新诗创作也要兼顾意和音,既要有韵律美,更要有意境美。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至少证明了第一点。
2.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两则材料都从诗歌形式谈到了诗歌内容,但它们论述的重点均在诗歌形式上。
B. 材料一通过比较分析,指出了诗歌、乐音、舞蹈的不同,论述了诗歌节奏的独特性。
C. 对于现代白话诗,朱光潜先生反对“做诗如说话”的观点,而绿杨荫则持不同意见。
D. 无论是古诗还是现代诗,都要追求语言的凝练,必须学会掌控和运用相关技巧。
3. 以下不能证明材料一、二观点的一项是(  )(3分)
A. 五言诗一般采用二二一的节奏,七言诗多采用二二二一或二二一二的节奏,读起来朗朗上口,十分和谐。
B. 词都有词牌,可配乐歌唱。不同的词牌在字数、韵律等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即“词有定格,句有定数,字有定声”。
C. 闻一多提出了诗歌“三美”的原则,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新诗也追求形式美,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自由。
D. 卞之琳在《断章》一诗中所写“明月装饰了你的窗,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富于哲理,但现代人也会觉得有一点矫情。
4. 请结合材料分析诗歌与音乐的区别。(4分)
5. 为什么说“提倡白话者所标示的‘做诗如说话’的口号也有些危险”?请结合材料谈谈理由。
6分)
(二)现代文阅读Ⅱ(本题共4小题,1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本一:
秋天的梨花
赵淑萍
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受父母宠爱的孩子。
那一年,一个秋日的黄昏,难得度假的父母在老家的田野里散步。突然,母亲看到梨树上有几朵梨花开着,洁白无瑕的小花在绿叶间,如此清新,如此明媚。怎么秋天也会有梨花开呢?打小在城里长大的母亲觉得很新奇。父亲说,十月小阳春,天气和暖,所以有梨花开。就是那个假期后,母亲粘酸嗜醋,怀上了她。此时母亲已年近五十,亲友们都建议她不要这个孩子了。
可是,母亲想起了三十年前的春天。那时,日寇入侵,精通医术的父亲参加抗日救卫队去了。父亲在战场上救死扶伤,母亲则腆着个大肚子,在父亲的老家,一个小山村待产。母亲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孩。可是,孩子出生不久就身体泛紫,嘴唇发乌,面苍白。母亲首次生产,毫无经验。旁边人也不懂,不知道这是新生儿窒息,应该采取急救措施,还在一旁摇晃、安抚,就这样,孩子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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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母亲记得,春天下了一场雨,屋外的梨花,一朵朵都含着泪。母亲的泪,也像雨一样,不住地流。
后来,战争结束了,父亲和母亲团聚了。再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父亲和他的同仁们一起创建了市中医院,在她之前,父母已有了五个孩子。想起盛开在秋日黄昏的梨花和那个多难的春天,母亲有种预感,是不是三十年前的那个孩子又回来了,于是,不顾劝阻,母亲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也许是出于对第一个孩子的负疚,父亲有生以来第一次接生,他亲自把这个小女儿迎接到了这个世界上。
她来到这世上,享尽了父母和哥哥们的宠爱,哥哥们个个都跟着父亲学医,很小的时候就背汤头歌,抄方子,而她不喜欢,她喜欢背唐诗宋词。破天荒的,父亲允许这个
最小的女儿不学医,由着她的兴趣。最后,她成了一名出的图书编辑。“这样也好,我们负责给患者诊治,你就负责给一本本书把脉。”父亲说。
三十多岁时,她一次外出采风回来,突发恶性疟疾,剧烈头痛、呕吐,有性命之虞。平时对她视若珍宝的父亲,这次狠心开了足够剂量的,这的量,令从医的哥哥们都咋舌。结果,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这让父亲在中医界的声誉达到了顶峰。“毒药猛剂善起沉疴,虫类搜剔能疗痼疾。”父亲的用方让同行叹服。
退休后父亲仍然被聘为中医院的顾问,每星期还去坐堂。为了中医院迁址重建,父亲多方呼吁,四处奔走,而新的中医院大楼落成的那天,父亲病倒了。
连日来,他高热不退,嘴里又说着“黄芪”“白术”“当归”等。每次,父亲发高热,不说胡话,只喊药名。他们多希望,95岁的父亲,能够再次扛过去。可是这次,却扛不去了。
那天,父亲清醒后,把他们都叫到床前,吩咐后事。最后,把她单独留下。
“孩子你知道吗,爸爸一生行医,救活人无数,但是,难免有疏漏误诊的时候。还记得那次我给你看病吗?在你之前,也有一个姑娘,我太谨慎,用的剂量不够,最后,没能挽
回她的生命。到了你这里,我纠正了,所以,把你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了。爸爸这些年,把自己误诊的病例都写下来,结集成册,希望你给我编辑出版。”父亲让母亲从抽屉里捧出一沓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