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2年)
89.依据《商业银⾏法》,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商业银⾏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B.设⽴城市合作银⾏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亿元⼈民币
C.商业银⾏可⾃主决定在境内地点设⽴分⽀机构
D.商业银⾏⾃取得营业执照之⽇起超过6个⽉⽆正当理由未开业的,⼈民银⾏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答案及解析:C 《商业银⾏法》第19条规定,商业银⾏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外设⽴分⽀机构。设⽴分⽀机构必须经中国⼈民银⾏审查批准。因此选C。
90.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下列商品的⾏为,哪些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为?
A.销售鲜活商品
B.销售有效期限将到期的商品
C.销售积压商品
D.因清偿债务,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答案及解析:ABCD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为⽬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91.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经纪类证券公司不得经营下列哪些业务?
A.证券⾃营业务
B.证券经纪业务
C.证券承销业务
D.证券融资业务
答案及解析:ACD 《证券法》第129条: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
务;(⼆)证券⾃营业务;(三)证券承销业务;(四)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第130条: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92.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对客户开⽴的账户负有保密的义务?
A.资产评估机构
B.证券公司
C.证券交易所司法考试中心
D.律师事务所
答案及解析:BC 《证券法》第38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的账户保密。(2003年)
88.消费者李某在购物中⼼购买了⼀台⾳响设备,依法经有关⾏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李某到购物中⼼要求退货。下列何种处理⽅法是正确的?
A.该购物中⼼认为可以通过更换使李某得到合格产品,因⽽拒绝退货
B.该购物中⼼认为该产品经过修理能达到合格,因⽽拒绝退货
C.该购物中⼼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条件负责退货
D.该购物中⼼可以依法选择修理、更换、退货中的任⼀⽅式
答案及解析:C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依法经有关⾏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89.某县⼈民政府⼟地管理部门以拍卖⽅式将位于城区⼀幅200公顷的⼟地出让给佳丰房地产开发公司,佳丰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取得该幅⼟地的使⽤权,使⽤年限为50年。佳丰房地产开发公司可采⽤下列何种⽅式处分其⼟地使⽤权?
A.⽆偿赠与给甲企业
B.因筹措建设资⾦⽽将⼟地抵押给银⾏
C.将⼟地使⽤权出租给⼄公司
D.与丙企业的⼟地使⽤权进⾏置换
答案及解析:ABCD 出让⼟地使⽤权⼈在出让使⽤期限内依法对⼟地享有占有权、使⽤权、收益权和部分处分权,该部分处分权指出让⼟地使⽤权⼈可依法将其享有的⼟地权利转让、出租、抵押或⽤于合资、合作经营及其他经济活动,也包括置换。
90.下列关于拍卖标的物瑕疵请求规则的表述何种是正确的?
A.对拍品已作确定性陈述的,对所陈述的内容不得以“声明不保证”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B.拍卖⼈应向竞买⼈说明标的物的瑕疵
C.委托⼈应向拍卖⼈告知标的物的瑕疵
D.买受⼈对已明⽰的有瑕疵的拍品仍可请求瑕疵担保责任
答案及解析:ABC A正确,所谓“不保证条款”,是指委托⼈、拍卖⼈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如果对拍卖品已作确定性的陈述,该部分内容不得以“声明不保证”为由拒绝承担责任。B正确,拍卖法第18条规定:拍卖⼈有权要求委托⼈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应当向竞买⼈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C正确,拍卖法第27条规定:委托⼈应当向拍卖⼈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D错误,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委托⼈违反本法第⼗⼋条第⼆款、第⼆⼗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造成损害的,买受⼈有权向拍卖⼈
要求赔偿;属于委托⼈责任的,拍卖⼈有权向委托⼈追偿。
91.张某从甲商场购买⼀电热毯,电热毯为⼄⼚所产。使⽤中电热毯发⽣漏电,致使房间着⽕,烧毁价值5000元的财产,张某本⼈也被烧伤致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甲商场和⼄⼚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因⾝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C.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张某遭受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属于违约责任
答案及解析:AC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缺陷引起的赔偿责任,故D错误。依产品质量法第43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赔偿的,产品的⽣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故A正确。依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B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享有⼈格尊严,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由。违反上述规定的,
经营者应当停⽌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故C正确。
(2004年)
87.某县政府以“振兴本县经济”为由,在⼟地利⽤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农⽤地15公顷(包括基本农⽥5公顷),供该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业园区。对该批准⾏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县政府⽆权批准征⽤基本农⽥,也⽆权批准该宗农⽤地转为建设⽤地
B.县政府⽆权批准征⽤基本农⽥,但有权批准该宗农⽤地除去基本农⽥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地
C.县政府可以先将该基本农⽥转为⼀般农⽤地,然后批准该宗农⽤地转为建设⽤地
D.县政府可以先修改⼟地利⽤总体规划,然后在该规划范围内批准该宗农⽤地除去基本农⽥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地
答案及解析: A 本题考点为《⼟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国家对基本农⽥的保护制度。该法第45 条第1 款规定:“征⽤下列⼟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基本农⽥以外的耕地超过三⼗五公项的;(三)其他⼟地超过七⼗公项的。”第21 条规定:“⼟地利⽤总体规划实⾏分级审批。省、⾃治区、直辖市的⼟地利⽤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治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在⼀百万以
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地利⽤总体规划,经省、⾃治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2 款、第3 款规定以外的⼟地利⽤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地利⽤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治州⼈民政府批准。⼟地利⽤总体规划⼀经批准,必须严格执⾏。”第26 条第1 款规定:“经批准的⼟地利⽤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地⽤途。”第44 条规定:“建设占⽤⼟地,涉及农⽤地转为建设⽤地的,应当办理农⽤地转⽤审批⼿续。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程和⼤型基拙设施建设项⽬、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占⽤⼟地,涉及农⽤地转为建设⽤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将农⽤地转为建设⽤地的,按⼟地利⽤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地利⽤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地转⽤范围内,具体建设项⽬⽤地可以由市、县⼈民政府批准。”本条第2 款、第3 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占⽤⼟地,涉及农⽤地转为建设⽤地的,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批准。由以上法条规定可知:本题惟有A项正确。
88.农民甲将化肥⼚排放的污⽔引⼊⾃⼰的农⽥灌溉,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何者为正确?
A.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其⾏为违法与否,不影响民事责任的确定
B.农民甲⽆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C.化肥⼚如否认⾃⼰侵权,必须负举证责任
D.化肥⼚如能证明⾃⼰排放的污⽔没有超标,可免于承担责任
答案及解析:AC 本题考点为《环境保护法》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的承担。众所周知,我国对于环境侵权实⾏“⽆过错责任”,因此A 正确;《民诉意见》第74 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对⾃⼰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度危险作业致⼈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倒塌、脱落、坠落致⼈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损害的侵权诉讼;(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根据该条第(3)项规定,可知C 正确;((民诉证据规定》第2 条规定:“当事⼈对⾃⼰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以证明当事⼈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承担不利后果。据此法条和《中华⼈民共和国⽔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可知D项错误。
(2005年)
  某市甲、⼄两⼚均⽣产⼀种“记忆增强器”产品。甲⼚产品的质量⽐⼄⼚产品好得多,因⽽其市场占有率远远⾼于⼄⼚。王某是甲⼚技术⼈员。⼄⼚为提⾼本⼚的市场占有率,付给王某⼀⼤笔“技术咨询费”,
获取其提供的甲⼚技术秘密。⼄⼚运⽤这些技术对⾃⼰的产品进⾏了改进。同时,⼄⼚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告,声称本⼚⽣产的记忆增强器功效迅速质量可靠,其他⼚家⽣产的同类产品质量⽆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另外,⼄⼚还以⾼额回扣诱使本市⼏家⼤型商场的购货⼈员不再采购甲⼚产品。本市消费者李某等⼈在使⽤⼄⼚产品⼀段时间后,不仅记忆⼒没有增强,反⽽出现了神经衰弱症状。李某等⼈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已⼴反映了情况。⼄⼚随后发现,王某提供的甲⼚技术资料缺少⼏项关键技术,致使⼄⼚产品存在质量缺陷。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的下列⾏为,何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A.向甲公司的⼯作⼈员⾏贿,以获得甲⼚的技术秘密
  B.向本市⼤型商场的购货⼈员⾏贿,使他们只采购本⼚产品
  C.在电视⼴告中发布使⼈误解的虚假宣传
  D.在电视⼴告中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者的商品信誉
  答案:ABCD
  考点:不正当竞争⾏为
  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财物或者其他⼿段进⾏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单位或者个⼈回扣的,以⾏贿论处;对⽅单位或者个⼈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
品,可以以明⽰⽅式给对⽅折扣,可以给中间⼈佣⾦。经营者给对⽅折扣、给中间⼈佣⾦的,必须如实⼊账。接受折扣、佣⾦的经营者必须如实⼊账。”由此选B项。
  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告或者其他⽅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途、⽣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误解的虚假宣传。
  ⼴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告。“由此选C项。
  第⼗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下列⼿段侵犯商业秘密: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段获取权利⼈的商业秘密;
  (⼆)披露、使⽤或者允许他⼈使⽤以前项⼿段获取的权利⼈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或者允许他⼈使⽤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为,获取、使⽤或者披露他⼈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性并经权利⼈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选A项。
  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由此选D项。
  评论:不正当竞争⾏为是常考易考考点,本题中四个选项⼜都是最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为,相信⼤多数考⽣都复习到了。本题很容易得分。
  99.对于王某⾏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王某未完整提供甲⼚技术资料⽽获取⼄⼚重⾦,构成罪
  B.甲⼚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且⽆须提前通知王某
  C.甲⼚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D.⼄⼚有权要求王某返还“技术咨询费”
  答案:BC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详解:《劳动法》第⼆⼗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王某的⾏为应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由此选B项。
  第⼀百零⼆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选C项。
  评论:本题中刑法、经挤法和民法的考点结合在⼀起,尽管是⼀道选择题,但却是综合性的题⽬,不过难度不⼤。
  100.关于消费者李某等⼈协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下列意见何者为正确?
  A.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赔偿
  B.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本市电视台赔偿
  C.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销售⼄⼚产品的商场赔偿
  D.杳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王某赔偿
  答案:AC
  考点: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详解:《产品质量法》第四⼗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赔偿的,产品的⽣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由此应选AC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虚假⼴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并不存在“⼴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情形,因此不应选B项。
  D项没有法律依据。
  评论:本题属于常考考点,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常结合起来考,⼤多数考⽣按照常规的复习⽅法应该能答对这道题。
(2006年)
  某拍卖公司拍卖⼀批汽车,其中包括本公司职员赵某的⼀辆桑塔纳轿车。竞买者张某在竞买中购得⼀辆丰⽥轿车。事后张某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请回答97⼀100题。
  97.张某主张,拍卖公司本次拍卖的车辆中有本公司职员的车辆,本次拍卖⽆效。下列关于这⼀问题的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A.拍卖公司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的物品,包括本公司⼯作⼈员的物品
  B.拍卖公司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的物品,但本公司⼯作⼈员的物品不在此限
  C.拍卖公司如果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了本公司⼯作⼈员的物品,则本次拍卖⽆效
  D.拍卖公司如果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了本公司⼯作⼈员的物品,则该物品的拍卖⽆效,但不影响拍卖其
他物品的拍卖结果  答案及解析:B 《拍卖法》第23条规定:“拍卖⼈不得在⾃⼰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但是公司职员的私⼈物品不属于公司所有,因此,本案中拍卖公司的拍卖⾏为有效。故B正确。
  98.张某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双⽅的合同处于何种法律状态?
  A.合同未成⽴
  B.合同已成⽴,并已⽣效
  C.合同已成⽴,但效⼒待定
  D.合同已成⽴,但⽣效条件尚未成就
  答案及解析:B 《拍卖法》第51条规定:“竞买⼈的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买定的⽅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所以,在拍定以后,合同已成⽴,并已⽣效。故本题答案为B。
  99.如果拍卖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包括了拍卖本公司的物品,根据《拍卖法》的规定,其法律责任如何?
  A.所有的拍卖合同宣告⽆效
  B.由⼯商⾏政管理部门没收本公司物品拍卖的全部所得
  c.由⼯商⾏政管理部门没收本次拍卖的全部佣⾦
  D.由⼯商⾏政管理部门处以本次拍卖所收佣⾦1倍以上5倍以下的
  答案及解析:B 《拍卖法》第63条规定,拍卖⼈在⾃⼰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商⾏政管理部门没收拍卖所得。故本题答案为B。
  100.如果张某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理由不成⽴,但坚持不履⾏合同,拍卖公司有权采取何种措施?
  A.征得委托⼈的同意后,将该轿车再⾏拍卖
  B.要求张某⽀付在第⼀次拍卖中其本⼈和委托⼈应当⽀付的佣⾦
  C.要求张某补⾜该轿车再⾏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时的差价
  D.要求张某⽀付该轿车在两次拍卖期间的保管费⽤
  答案及解析:ABC 《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应当按照约定⽀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征得委托⼈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拍卖。拍卖标
的再⾏拍卖的,原买受⼈应当⽀付第⼀次拍卖中本⼈及委托⼈应当⽀付的佣⾦。再⾏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应当补⾜差额。”故本题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