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概念、特征;知识产权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的特征;专有性指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独占使用、排他妨害的权利;该特征表明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世权,类似于物权、不同于债权,但与物权也有区别物权是永久性权利,知识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权利;期限性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知识产权具有保护期限限制,超出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供公众自由使用;但也有例外,商标权可以续期,原则上可以永久保护,商业秘密权、商号权没有时间限制,可以被法律长期保护;
2、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保护;最低保护+国民待遇、自动保护、独立保护;复制品的制作者、出版发行者、出租者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性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计算方法:损失优先;不当得利其次;法院定数额最后着作权,在50万元以下酌定;专利权,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3倍确定数额,也可以在1-100万元之间酌定;商标权,在300万元以下酌定;国际保护;保护方式主要有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国际公约、双边条约的成员国之间,国民待遇指作品只要在一个缔约国发表,在其他缔约国也享有着作权;优先权解决了缔约国之间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待遇不公平的问题,指缔约国申请人第一次在一国申请商标、专利的日期可以及
于其他缔约国,保护期自第一次申请之日起算;享受优先权的期限:商标、外观设计是6个月;发明、实用新型是12个月;
3、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管辖;着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纠纷一审由中院或省高院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专利权纠纷一审由省会中院或最高院指定的中院管辖,最高院也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被许可人诉讼地位;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享有独立诉权;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诉权位于许可人之后,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起诉;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授权,才能起诉;
二、着作权
1、着作权;
1特殊作品的着作权人;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演绎人是着作权人演绎人应经过原作品作者同意方可演绎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征得演绎人和原作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汇编作品,汇编人享有着作权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汇编不是改编合作作品,若可以分割使用,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行使,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着作权不可分割使用的,着作权由合作方共享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合作人未经全体
同意不得转让,但可以行使展览、出租等其它权利,获利应当分给其他合作人委托作品的着作权,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不明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以免费使用;影视作品,着作权由制片人享有,剧本、音乐的作者对剧本、音乐单独享有着作权,导演、编剧、摄影者等享有署名权影视作品属于新的作品,使用影视作品只需征得制片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不需要再征得剧本人或原创小说人的同意美术作品,所有权和着作权可以分离,作品转让的,所有权转移,着作权不转移,但展览权例外,获得美术作品的人可取得物权和展览权;职务作品,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创作完成,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作品,着作权归单位享有,作者保留署名权;没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创作完成的作品,着作权归作者享有,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继承作品,继承人可以继承作品的财产权,不能继承人身权,但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而非原件所有人行使,没有继承人的,发表权可以由原件所有人行使;违禁违规作品,受一定程度的着作权法保护,可要求停止侵害,不能主张赔偿;
2着作权的客体;即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特点;是创造性智力成果不保护劳动着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表达是有形的东西,独创性体现于作品的表达而非思想之中,不保护作品所包含的思想思想是无形的;计算机软件是作品不是专利;官方文件、时事新闻转播不用付费,但应当注明出处
、历法表格,不是保护对象;
3着作权的保护范围;本国人,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保护;外国人,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有关系协议、条约,自动保护;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没有关系,在中国或与中国有关系的成员国首次出版而非创作完成或发表,享有着作权;
4着作权的内容;着作人身权不能许可、转让;包括发表权一次用尽,未发表,在死后50年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署名权制造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侵权、修改权杂志、报纸编辑对作品进行文字校改不属于侵犯修改权行为,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是自己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4种;着作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4种;使用权又分化为复制有形物质载体相对稳定持久的固定、发行权一次用尽,专指向公众合法提供有形复制件,盗版侵权信息网络传播置于网络中,可使公众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接触作品出租仅限影视作品、录音录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享有展览仅限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享有表演权包括公开表演、机械表演作品,飞机、酒吧等营利单位播放音乐侵犯机械表演权、广播权无线广播、有线无线转播、公开播放接到的广播;一般着作权、影视作品着作权人、录像制品制作者享有、表演者对现场表演享有
、广电台有转播权、录像制品制作者不享有放映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12项权利;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指着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转让一项或多项权利,对象只能是着作财产权;
5着作权的保护期限;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保护,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终身及死后50年;单位作品的着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作品发表前50年及发表后50年创作完成后50年内不发表的,着作权归于消灭;
2、邻接权;又称传播者权是一种广义的着作权,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邻接权是从着作权中衍生出来的权利以作品的存在为基础,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出版者权、播放者权,保护期限也是50年;邻接权不同于着作权:着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着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邻接权的客体是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成果;着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为财产权,除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
类型
内容
出版者权
版式设计专有权该权利的保护期为10年
表演者权
人身权: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不受保护期的限制
财产权: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直播权已固定的表演活动,不享有广播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首次固定权;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以上事项均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保护期50年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录音录像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保护期50年,截止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底录像制作者、影视着作权人享有广播权、且不受法定许可权限制
广播组织者权播放者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转播其播放的广播、电视;有权禁止录制其播放的广播、电视或复制音像载体客体:播放的节目信号保护期50年
1表演者权;表演者权的客体是表演活动;表演者权包括保护表演不受歪曲和“四许”;表演他人作品,应当征得作者同意并支付报酬非公开、免费表演属合理使用,“双不”;表演演绎作品,应当征得原作者和演绎人的双重许可并支付报酬;
2录制者权;录制者权的主体是录制者大多为唱片公司,客体是音像制品狭义的音像制品,指对表演活动的音像制作成品;录制作品,应当征得原作者和表演者双重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者权包括出版、出租、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可许可他人行使这些权利;录制者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与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电视电影作品属于原始作品,制片人享有着作权;音像制品属于传播作品,录制者享有录制者权;
3出版者权;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先载权稿件投给报社,15日内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稿件投给杂志社,30日内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专有出版权属于约定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层层授权、层层许可;出版发行录音制品,应当经过词曲作者、表演者、录制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4播放者权;主体是广电台,客体是“首播”而非节目本身节目包括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等;播放者对首播享有转播权、录制权,他人未经同意不得转播、录制发行个人录制可以,属于合理使用;如果电视电影是电视台自己制作的,那么电视台既享有着作权也享有播放者权;广电台播放他人
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着作权人制作人、制片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电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已首播的节目;已出版的音像制品,适用法定转播,可以不经着作权人作者、播放者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否则侵犯播放者权、录制者权;广电台转播新闻节目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但应注明出处,因为新闻节目不是着作权保护的对象;例外:播放影视作品、录像制品应经制片人许可,播放他人录像制品还应经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对其现场表演、录制者对录制品、播放者对其首播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同意将某个邻接权人的作品上传于网络,只侵犯该邻接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同时侵犯其他相关邻接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传播某个邻接权人的作品,只须经过该邻接权人同意,无须经过其他邻接权人同意;
3、着作权的限制;合理使用;无须经过同意,无偿使用;1.合理使用的对象必须是已发表的作品,而不是未发表或采取技术措施保护的作品;着作权人或使用权人刻意保护的作品不是合理使用的对象;2.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3.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司法考试中心个人用,作评论,报新闻,转社论,公开讲,作学问,国家机关行公务,五馆陈列存版本,免费表演不卖票,画/录室外艺术品不接触的平面复制,四中全会汉转少,发表作品改盲文公益使用:如教研使用、时事报道使用、汉译少等商演要经着作权人
同意并支付报酬,赈灾义演不属于免费表演时事性文章、公众集会讲话,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法定许可使用;仅限邻接权人,可事先声明排除无须经过同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编写九年义务国家规划教科书;在报纸期刊发表后,报刊杂志转载发表在网上的不适用,网站不得未经许可将已发表作品上传;广电台播放已发表的作品、出版的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录音制品制作;
4、着作权侵权行为;遵循“根据受控行为界定专有权利”原理,其本质是禁止权,控制特定行为,只有未经允许实施了受着作权人控制那16种行为才构成侵权剽窃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作品发表;未经授权复制、发行图书;制作、出售假冒作品;使用盗版软件;侵犯邻接权行为;出租:只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录制品的录制者、计算机软件的着作权人享有出租权表演者不享有,不包括图书;购买正版杀毒软件、唱片只能用于个人使用,擅自出租构成侵权;购买正版图书出租不构成侵权;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产品不享有出租权,购买正宗专利产品用于出租不构成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