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五篇范文]》
第一篇:考场规则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并预先做好准备工作。
2、考生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凡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3、考试时,考生应带好必需的文具,不准带书籍、稿纸、讲义、资料、计算器,手机等物(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入场。如已带来,必须交到监考教师处,考完后认领取回,考试中间不准上厕所。
4、考试开始后应静听监考教师宣读试题和宣讲注意事项。如对考卷中字、图不清处,待教师讲完后,举手提问。
5、考试完毕后,将试卷反扣在课桌上,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大声喧哗。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交卷离场。
6、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纪律,严禁交头接耳,严禁作弊,严禁扰乱考场秩序。违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或给予扣分、试卷作废等处理。对情节严重者,该科试卷0分处理,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同时要另给予纪律处分。
7、考生要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监考人员争吵,凡争吵者立即清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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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在清理考场,整理试卷,以防缺少遗失,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交教务科。
附考试时间:
第一场(17日):8:30——10:00
第二场(17日):14:40——16:10第三场(18日):8:30——10:00分发试卷:8:15开始答卷:8:30考试已进行20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已进行30分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考试结束
第二篇:考场规则考场规则
1.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不能自行调换座位。
3.考生答题前,先在试卷指定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有关项目,如:所在学校、班级、姓名、考号等,不得漏填、误填。
4.考生只能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文具进入考场,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圆珠笔)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试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一律无效。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
6.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
7.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按要求折好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把试卷收齐,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和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带出考场外,将被视为违纪。
第三篇:中考-考场规则考场规则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应立即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题签)、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
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当年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考试资格;已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在评卷中发现试卷雷同,无论抄袭者或被抄袭者,试卷一律作废,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度考试资格。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身安全的,交公安部门依法论处。参与此类事件的考生,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篇:中考考场规则中考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20分钟(首场考试及英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字迹的水笔、钢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
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算器、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中考报名号和座位号,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中考报名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遇试卷或答题纸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教师作任何解释或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