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忧考从河北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员需要在我省进⾏会计⼈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员⽆需重复操作,会计⼈员可登陆河北省会计⼈员管理服务系统,进⾏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和专业科⽬学习。
  ⼀、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员需要在我省进⾏会计⼈员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员⽆需重复操作)。
  ⼆、继续教育内容
  专业科⽬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从事会计⼯作应当掌握的管理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科⽬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指南适时调整。
  各单位可结合本⾏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性。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实⾏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员可⾃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授教育
  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员⾯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员情况和需求,独⽴组织专业科⽬⾯授教育。组织⾯授教育的单位于继续教育开始前20⽇内,登录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rygl.hebcz/jxjy/)填报计划,并告知所属财政部门。继续教育结束后10⽇内,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员、现场情况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上传,由所属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络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员可参加络教育,按需选择课程。会计专业技术⼈员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河北省会
计⼈员管理服务系统(rygl.hebcz),选择继续教育络施教机构进⾏在线学习,不同机构学习获得的学分可以累计,系统将⾃动记录学习过程和学分。
  (三)其他形式
  除⾯授教育、络教育外,其他符合相关⽂件规定的考试、会议、⽐赛、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研究课题、发表论⽂、出版书籍等形式。
  通过其他形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当在继续教育学分所属年度内登录河北省会计⼈员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员信息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推⼴络教育⽅式,提⾼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平,⿎励会计专业技术⼈员参加络教育。各单位确需通过⾯授教育⽅式开展继续教育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范,建⽴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作机制,切实保障⼈员健康安全。
  五、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会计专业科⽬继续教育应于2022年6⽉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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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各市(含定州、⾟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员专业科⽬继续教育⼯作。要做好对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有关单位和⾏业会计学会继续教育质量的指导,并对各单位申报的⾯授教育学分和个⼈申请其他形式学分及时进⾏审核确认。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员权益,不断提⾼会计专业技术⼈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