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
院领导
就本公司与李某某xx纠纷执行一案,由贵院负责执行,案号xx号,后xx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执行。xx年,本公司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恢复执行。然而时至今日,该案仍然无任何进展,且承办该案的法官极度不负责任,涉嫌渎职,贵院的监督机制也如同虚设。现再次反映有关情况,望领导重视并采取措施解决。
1、承办法官xx涉嫌渎职。x年x月x日,贵院指派xx法官负责该案,x月x日本公司即委派律师与xx法官会面,要求查封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房产、股权、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xx法官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不久又因病休假,称休假结束后再处理。休假结束后,律师多次催促xx法官加快执行进度,xx法官称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已经被他人查封,拒绝告知具体信息,也拒绝透露是否采取轮候查封措施,x年x月,在律师反复催促下,xx法官才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股权,而对于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办理,此后至今半年多的时间里,xx法官一直拒绝接听律师的电话,本公司无法得知案件进展情况。多次网络查询,被执行人至今未纳入失
信被执行名单,也从亲友出了解到,被执行人依然频繁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多次出境旅游。
2、贵院监督机制形同虚设。x年x月x日,本公司向贵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当时由xx法官承办。后来该法官辞职,本案便无人负责,直至xx年律师在局长接待日反映后,x月x日才分配给xx法官。xx法官接手后工作态度消极,拒绝采取执行措施,后来甚至拒绝接听律师的电话。就此情况,律师几乎每月都会在贵院的执行局长接待日反映并要求加快执行进度,贵院可查阅信访接待资料核实,然而每次信访后均无任何反馈,如石沉大海,贵院所谓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在本案中,要求采取的执行措施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措施,而且实施起来没有任何困难,被执行人有经济实力,经营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多次出国旅游,如果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关执行措施,完全有可能迫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但执行法官百般推诿,拒绝执行,人为制造执行难的局面,而贵院没有有效监督机制,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尊严。
多次强调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出台多项措施。在此背景下,xx法官的所作所
为,令人费解,难免怀疑是否有不正当利益输送,望院领导重视此事,采用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在本案解决前,本公司会继续依法向上级法院、有关纪检监督部门反映此事!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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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