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师招聘幼儿园教师的招聘简章
一、招聘人数:幼儿教师若干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某某某治素质好,热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2)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普通专业需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幼教工作经验有专业特长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国家计算等级证,者优先。
三、待遇:
1、一经录用,试用期X个月,期间XX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享受本园临时教师待遇。
2、临时幼儿教师班额在25人以下月工资XX元。大班班额超过25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中小班班额超过20人,每多一名幼儿加薪XX元。
3、教师全勤每月奖励XX元。
四、工作时间
本园幼儿教师每月公休时间4天,固定休息日是每月15日和月末,其它两天为教师轮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