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开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6.21
【字 号】南开政办发〔2019〕10号
【施行日期】2019.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开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委、局、办,各街、公司: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开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6月21日
南开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按照全国教育大会和市教委的部署要求,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参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6号),结合南开区教育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规范一批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全区增加11690个学前教育学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0%;建成区、园两级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补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
  (二)年度目标
  2019年补齐学前教育学位缺口6560个,2020年补齐学前教育学位缺口5130个;实现幼儿园安全监管全覆盖;补充幼儿园保教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
  1.2019年至2020年,建设幼儿园27所,其中政府投资新建1所、接收配套5所、现有资源改扩建19所、社会投资兴建2所;托幼点提升新增50个。共增加学位11690个。其中:
  2019年,建设幼儿园9所,其中接收配套2所、现有资源改扩建7所;托幼点提升新增50个。共增加学位6560个。
  2020年,建设幼儿园18所,其中政府投资新建1所、接收配套3所、现有资源改扩建12所、社会投资兴建2所。共增加学位5130个。
  2.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严格管理程序,由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实施,由区督查部门进行实时监督,按季度向南开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确保2019—2020年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按时完工,按时交付使用。
  3.现有资源改扩建项目将按照幼儿园建筑规范和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改建,严格执行建设管理规范,对接收的其它办公用房、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等房屋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按要求完成设计、图审、招标等前期手续,严把施工质量,确保改建幼儿园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二)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
  1.加强民办托幼点备案管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1号)规定,由区教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民办托幼点加强监管和指导。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开展辖区内民办托幼点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民办托幼点安全运行。鼓励支持民办托幼点提升改造,力争办成普惠性民办园,逐步减少民办托幼点数量。
  2.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强化属地责任。参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体系,对无证园进行分类治理。经过整改达到基本标准的,由属地街道进行民办托幼点备案,颁发南开区托幼点备案证书;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基本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3.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遏制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行为,按照市场需求和成本核算合理收费。
  (三)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置标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加大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幼儿
园教师编制的力度,设立公办园不受事业单位“撤一建一”的限制,公办园可满编运行。依据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定编标准,科学合理招聘在编幼儿教师,系统内动态管理。创新和完善教职工补充机制,积极拓宽来源渠道,将公办园保育员、安保人员、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满足幼儿园用工需求,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幼儿园后勤服务社会化。
  2.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实施“多力合一,追求卓越”幼儿师资培训项目,开展第二届卓越教师评选活动,着力培养一批能够在一线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领航教师和教坛新锐,多角度、全方位打造幼儿师资队伍。开展幼儿园各岗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实现各类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强化安全防控
  1.建设区、园两级视频监控系统,其设计、建设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技术规范(DB12/428-2017)》等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到2020年,南开区实现公办、民办幼儿园视频全覆盖无死角,视频监控全部接入区教育局监控平台。一键报警接入区110指挥平台。有条件的幼儿园安装周界
报警系统,在幼儿园门前配置硬质防冲撞装置。
天津市教师招聘  2.完善幼儿园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区教育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目前,南开区每所公办、民办幼儿园均已配置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公办园4名,民办园2名以上,由保安公司派遣。2019年、2020年同步建成新增幼儿园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为每所公办、民办幼儿园配备兼职督学。
  (五)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天津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培养幼儿核心素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教育活动的研究与实践,优化幼儿在园一日生活,实施科学保教。深化南开区幼儿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立足幼儿发展,实施幼儿基础道德教育。
  2.积极探索幼小双向衔接的教育内容和有效策略,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注重对幼儿身心健康、适应生活、适应社会、快乐成长的基础素养培养,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支持政策
  在持续实施支持公办园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八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民办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一)民办园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民办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园相同的价格政策。
  (二)利用闲置资源改建成民办园,并达到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幼儿园建设标准的,经区政府同意后,允许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依法申请开办民办园。
  (三)区财政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全区民办园教师进行全员上岗培训。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四)非营利性民办园租用住宅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实行免租金,租用非公建房屋由区财政给予房租补贴。
  (五)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园,按照与公办园同等的原则,由区政府以划拨等方式给
予用地优惠。新建、扩建营利性民办园,由区政府按照国家规定优先供给土地。非营利性民办园享受与公办园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改造闲置楼宇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市财政按每个学位56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七)建立普惠性民办园分等级补助机制。根据《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和《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标准(试行)》,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等级评定。按照示范园4400元、一级园4000元、二级园3600元、三级园3200元、四级园2800元的生均年补助标准,在市财政补助(50%)基础上,由区级财政给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