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专    业
   
班    级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企业)
(校内)
辅 导 员
实习单位
实习地点
重庆就业网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毕业生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速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进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国家骨干院校及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材培育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材培育质量,学校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需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一、顶岗实习的意义与目的
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的具体表现,是工学结合人材培育模式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培育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全真的工作环境,让学生同意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忙其更好地实现理
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熟悉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的工作气氛,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为就业做好心理预备,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顶岗实习的整体要求
1.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学生一概不得免修。
2.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
3.顶岗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各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办公室统一落实。学生能够在最后一学期开学前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但需经系(部)审核批准。
4.组织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既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又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