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观怨:诗词的社会功能
    两千多年前,孔子曾跟他的学生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可以怨。”同志与梅白同志谈诗时,曾多次指出,诗词要发展,“因为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可以兴观怨嘛”。由此可见,不论是中国儒学的祖师爷,还是中国革命的领袖,对诗词兴、观、、怨的社会功能作用认识都是一致的。
  诗之兴,含有兴盛、兴起、振兴、复兴等多种意义,可以感发人的意志,培养人的联想力,振兴民族精神,使国家民族兴盛起来。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300余篇中,就有100多篇是围绕国家民族兴衰而发出的心声。在我国历代诗人的笔下,抒发爱国主义情怀的诗歌,也是数不胜数的。最早出现的伟大诗人屈原的《离骚》,就充分表现了诗人的政治理想、炽热的爱国感情和嫉恶如仇的反抗精神。宋代著名的爱国诗人陆游,他一辈子念念不忘的是统一祖国。他的《示儿》诗:“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首诗是陆游的绝笔,也是他爱国诗歌的名篇。在此之前,诗人74岁那年秋天在《叹息》中写道:“书生忠义与谁论,朽骨犹应此念存。砥柱河流仙掌日,死前恨不见中原。”写出惟一的憾事,是怕死前不能看到祖国的统一,其爱国热情,感人至深。宋代抗金名
苟利国家生死以 岂因祸福避趋之
将岳飞,其杰出的爱国主义名作《满江红》词,充分表现了他对敌寇无比痛恨、报仇雪耻的迫切心情和收复中原失地的不可动摇的意志。又如文天祥《过零丁洋》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一充满爱国激情的动人诗篇,表现了“头可杀,志不可屈”的崇高无比的磅礴正气和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反映了他耿耿的爱国忠心和高尚的民族气节。还有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综上举例,证明一条爱国主义红线,贯穿了全部中国诗歌史。这些充满浩然正气的诗词,激励过多少英雄豪杰关怀祖国的完整统一和振兴强盛。他们在祖国危难关头赴汤蹈火,在敌人屠刀下临危不惧。“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还有革命烈士夏明翰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些诗都是救亡图强的号角。改革开放以来,诗坛生机焕发,紧扣振兴中华这一主旋律、反映时代强音的作品应运而生,热情地讴歌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激励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为构建和谐中华而奋斗,起了极大的社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