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江西省上饶市、九江市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1.11.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1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司法考试
正文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江西省上饶市、九江市考区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江西省上饶市、九江市考区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江西省其他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如期举行。
  请考生密切关注江西省司法厅及上饶市、九江市司法局和官方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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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司法考试
江西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