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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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14
【文 号】民发〔2020〕38号
【施行日期】2020.04.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
民发〔202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机制与措施,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我们编制了《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
  为指导城乡社区根据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实际精准精细开展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根据县(市、区、旗)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制定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防控策略
  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众工作,完善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组织
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经济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的社区防控组织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为主体,派驻下沉人员、基层民警、其它社区工作人员、入境人员工作(接待)单位代表和入住酒店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防控工作队伍,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供给,充分联系众、组织众、发动众,引导和激励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夯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一)低风险地区和未发现病例社区。
  1.社区防控:实施“外防输入”策略,根据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社区(乡镇、村)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对于入境人员,要会同其家庭、工作(接待)单位、入住酒店对其进行主动追踪登记,纳入网格化管理,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依法做好其本人及其相关人员的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工作。对于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如采
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协助做好人员接送工作;如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组织相关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健康监测工作,并协助法定机构送达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对于非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如已持有健康证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以及防疫健康信息码、健康通行码绿码等),且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的,可不再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注意发现和报告无症状感染者。
  2.社区服务:聚焦恢复秩序提供服务。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监测,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恢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站点开放,优先提供政务事项办理、就业信息咨询、图书外借归还等服务项目,并做好卫生防护和人员限流措施,加强对社区室内外活动场所和器材设施的日常消毒。支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超市(便利店、菜店)和美容美发、洗染、维修等社区生活性服务网点恢复营业,鼓励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协助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农业生产。
  3.众参与:倡导普遍参与,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防控和社区服务,共同开展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矛盾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并加强对社区防控物资管理的监督。
  4.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广运用社区二维码、社区居民二维码(防疫健康信息码)支持出入管理、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推动社区居民二维码(防疫健康信息码)跨区域互认;依托出入境管理、交通运输领域大数据,实现入境人员、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的无缝衔接;依托社区防控产品移动客户端和社区、、QQ等开展健康教育、信息宣传和活动组织等工作,探索建立社区矛盾纠纷线上调解机制。
  (二)中风险地区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
  1.社区防控: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根据社区(乡镇、村)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在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合理确定防控管理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网格化管理作用,做好排查和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完善对返回社区的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管理,会同专业机构落实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2.社区服务:聚焦疫情防控和恢复秩序提供服务。完善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在对相关场所和人员采取防控措施的同时,完善社区人员和车辆分类机制,确保复工复产人员和车辆
正常出入。暂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站点开放,对于确有需要的可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方式。设立社区生活物资集中销售(配送)点,协调有资质供应商、大型连锁超市或社区周边超市,做好米面粮油、肉禽蛋奶和水果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资集中销售(配送)服务,确保社区居民生活物资充足供应。设立社区快递(外卖)集中配送区域,采取按居住地址分区放置等方式,避免社区居民小规模聚集;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代收服务,并组织专人分批配送。建立社区居民心理慰藉疏导机制,引导其适应社区封闭式管理生活。完善社区孤寡独居老人、监护缺失儿童、残疾人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家属关爱照料措施,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做好走访探视、物资配送和生活照料。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督促辖区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3.众参与:倡导志愿参与,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防控和社区服务,共同开展包括密切接触者管理、社区生活物资配送在内的相关工作。
  4.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广运用社区二维码、社区居民二维码(防疫健康信息码)支持密切接触者管理。依托社区防控产品移动客户端,实施社区志愿者招募、项目对接和监督,对接专业服务资源提供心理慰藉疏导服务,积极拓展生活物资在线订购和配送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