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6.01.27
【文 号】教资字[2016]1号
【施行日期】2016.01.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资字[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为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法实施和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平稳推进,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批准,现将2016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试点工作
  2016年是试点工作迈向全面实施的一年, 新增试点省份应在深入领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精神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试点方案,积极落实首次试点工作。已经试点的省份要认真修订和完善试点方案,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
  (一)组织做好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
  定期注册试点地区要向广大教师宣传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明确注册范围和条件,说明不属于注册范围人员的教师资格继续有效问题;提前安排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注册功能管理模块的使用培训;对定期注册范围内人员持有教师资格的情况进行摸底,教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及时办理证书补发换发手续;证书信息有误的, 及时办理信息更正手续,重发证书。
  关于定期注册工作中有关特殊问题的处理,我中心将下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指导意见》(暂命名)。各试点地区应将定期注册工作中遇到的其他特殊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我中心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反馈,以便妥善解决。
  (二)做好原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的认定工作试点省份须在2016年完成原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未加入试点的省份,省考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建议限定为1年,不得超过2年。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必做好省考合格成绩有效期的宣传告知工作。
  二、依法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加强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各中心要对全省份2016年认定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各类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各级认定机构应将认定时间安排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告知。
  为保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获得教师资格,教育部考试中心从今年开始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样式见附件一,黑白打印或彩打印均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公布时间在6月20日左右,各认定机构须提前做好认定计划安排。
  (二)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各中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认定机构人员加强政策培训,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检查并纠正认定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以及申请人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教师资格制度法律尊严,保障申请人权益。
  (三)严格审核师范生身份,依法认定
  各中心须依据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录取名单及所学专业变更情况对各认定机构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者进行审核。从2017年开始,各中心须在各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前,将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导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导入格式另行通知),否则,相关人员将无法进行直接申请认定报名。
  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任教学科者,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
  在外省份高校毕业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者,各认定机构须依法受理。
  三、加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一)严格执行工作计划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要求,2016年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春季开放时间
  (1)第一次开放时间:3月21日至5月2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2)第二次开放时间:6月13日至7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2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2.秋季开放时间
  (1)第一次开放时间:9月12日至9月3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2)第二次开放时间:10月10日至12月2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认定用户和定期注册用户从2月22日起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一22:00。
  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内,安排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报名、现场确认、审批及数据管理等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2015年安徽、上海、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青海等省份个别认定和定期注册机构没有按时完成相关工作。请各中心加强对各认定和定期注册机构工作进度的监督和管理。
  (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前期准备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前,各省级管理员要在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准备和提交计划等工作。各中心在信息系统中提交工作计划时,需同时向我中心上报对申请人发布的本省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通知。对申请人发布的通知要注意内外有别,不得包含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的网址及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新增认定或定期注册机构的省份,要提前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机构设置,并向我中心申领新增机构登录信息系统所需的USBKey钥匙(表格见附件二)。
  为保证定期注册申请人所选的原认定机构名称齐全,同时加强数据规范管理,凡认定或定期注册机构出现过变更或将要变更的,各中心需将变更情况(包括更名、撤销、合并等)汇总上报我中心(包括附件三、附件四),并在信息系统中取消不开展认定或定期注册工作的机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