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

目    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推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业绩,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证、考试、审批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范围
1.2.1专业范围:工程、经济、会计、政工、法律。
1.2.2人员范围:公司系统全体员工。
1.3原则
1.3.1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1.3.2高级书查询系统能力为本、业绩优先。
1.3.3统一标准、严格要求。
1.3.4评聘分开、动态管理。
2规范性引文
2.1《人事部关于脱钩企业职称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人发[1999]105号)
2.2《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企政职[2001]53)
2.3《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法规[2008]95号)
3术语和定义
3.1专业技术资格:本文中的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对公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等级认证资格。
3.2评审:通过评委会成员评议与审查,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予以认定的过程。
3.3认定:通过资格审查直接认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过程。
3.4确认:对于委托评审、系统外调入或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直接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过程。
4职责
4.1公司总部
4.1.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制度与评价方案。
4.1.2负责公司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负责组建与管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4.1.3负责组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确认与审批,组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答辩。
4.1.4负责建立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试题库,负责组织公司中级及以上资格考试等工作。
4.2 分子公司
4.2.1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维护,负责组建与管理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4.2.2负责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认定、确认与审批,按要求承办公司组织的各专业评审会与答辩会,组织本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答辩。
4.2.3按要求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
4.3 地市级单位
4.3.1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与确认。
4.3.2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初审、公示及上报。
4.4 县区级单位
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初审、公示及上报。
4.5各级教育培训评价中心职责
按各级人力资源部要求,承接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各项具体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管理程序
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包括评审、认定、确认三部分,分申报、审查、评定、公示、发文认定五个环节。
5.1.1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使用统一软件。申报人在下载软件,填报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信息。
5.1.2审查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查分初审、复审和抽查三级审核。初审是由报名点在报名时限内对申
报人所提交的材料及证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天,设立“反馈意见箱”,接受公众监督。对有异议者,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退回申报材料。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提交分、子公司。复审是由各分、子公司对本单位材料的汇总审核。高级及以上材料的抽查是公司教育培训评价中心随机抽取复核。
5.1.3评定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公司制定年度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由分、子公司制定计划并组织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由地市级单位制定计划,报分子公司审批后组织评定。
5.1.4公示
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通过人员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为15天。
5.1.5发文
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发文工作原则上在评定当年年底前完成。
5.1.6公司统一印制和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颁发、管理。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分、子公司负责颁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