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
【字 号】豫发〔2017〕13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豫发〔2017〕13号)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树立大人才观,围绕打好“四张牌”和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企业做强做优现实需要、人才创新创业突出问题,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
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完善全链条育才、全视角引才、全方位用才的发展体系,加快构建具有河南特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市场导向和改革取向,借鉴先进经验,打破传统定势,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形成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聚焦问题、精准施策。突出问题导向,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人才发展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握关键,分类施策,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精准性。
  ——开放灵活、以用为本。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创新方式、完善政策,搭建舞台、专兼结合,不唯地域、不拘一格集聚各方英才,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
  ——发挥优势、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产业基础、人力资源、历史文化等优势,
广泛集聚国内外人才,提升人才特品牌效应,加速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强化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
河南人才市场最新招聘  2.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灵活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更加科学完善、富有活力,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更加开放包容、精准适用,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充分迸发,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人才发展对加快河南现代化建设的融合度和贡献率明显提升,基本建立与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健全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
  3.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下放人才管理行政审批权限,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将职权的行使主体、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布,并健全问责机制。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放宽人才服务业准入限制,积极培育人才中介组
织、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推进重大人才招聘、培训和测评等服务外包。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人才发展,修订完善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等,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4.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研究制定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具体办法。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高校、公立医院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新设立的公立医院探索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在编制限额内,自主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引进人才到岗后向相关部门备案。完善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每年核定一定数量人才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特需特办。在省属大学开展下放高校人事管理权限试点,全面落实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称评审、薪酬分配、人员调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科研院所可在核定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调剂使用编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5.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树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主要标准的评价导向,
研究制定人才分类评价办法,基础研究人才评价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评价突出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加快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人才评价。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在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省科学院开展职称晋升“以聘代评”试点,根据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建立竞岗聘任、能上能下、动态调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和有条件的省属科研单位可自主评审主系列相应学科(专业)正高级及以下职称;在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和管理规范、技术领先的企业及有条件的文艺院团,可自主评审主系列相应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扩大省辖市职称评审权,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计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下放省辖市评审,逐步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完善职称评审绿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专设职数、特设岗位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部分专业性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打通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的贯通渠道,对业内认可度较高的部分职业资格开展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探索不将职称作为申报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的限制性条件。
  6.加快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才政策先行先试,着重在人事管理制度、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为全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在科研人员激励、科研机构评价、科研管理改革等重点难点领域大胆探索,推动重大前沿领域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要素开放共享、多主体协同创新,最大程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能力。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依托,积极申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搭建与国际规则接轨,具有引才引智、创业孵化、专业服务保障等功能的国际化综合性创业平台,营造“类海外”人才发展环境。深入推进中国郑州航空港引智试验区建设,实施更具竞争力的高端人才引进使用政策,重点围绕航空设备制造维修、与航空关联的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集聚各类专业人才,打造国内一流人才高地。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验探索。
  三、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机制
  7.大力引进重点领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聚焦“三区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原城市)等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战略平台建设,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相统一,瞄准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优势学科,统筹实施高层次人才重大工程,着力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百千万工程”国家级拔尖人选等高端人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带动产业转型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精准引进通晓国内外金融规则、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人才和团队,在文化创意、演艺运作等方面有所专长的文化产业人才,引领创新创业、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注重引进互联网跨界融合、大数据、智能制造、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运营、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城市规划等重点领域人才。建立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才目录。
  8.新开放务实柔性引才引智方式。把柔性引才引智作为聚才用才的重要方式,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客座教授、医师多点执业、“星期天工程师”等多种形式,大力汇聚人才智力资源。发挥高端人才猎头、行业协会、驻外机构和“人才特使”等引才作用,建立
人才工作海外联络站和“北上广深”人才工作站,构建国际化引才服务网络。实施乡情引才工程,以河南籍和在河南工作过的高端人才为重点,开展院士中原行、豫籍专家看河南、中原智库论坛、高端人才峰会等活动,打造招才引智品牌。建立“不看时间重业绩”的柔性引才评价激励办法,对柔性引进人才,视业绩贡献可与本地同类人才在职称评审、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生活待遇、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驿站”,为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提供身份、薪酬管理等基本保障,解除后顾之忧。每年评选一批柔性引才引智先进单位,省财政给予每个单位不低于100万元的引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