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12.02
【字 号】穗府办[2003]68号
【施行日期】2003.1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
 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
 (穗府办[2003]6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计委《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紧推进与落实好。
                     二00三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按照10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现将我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部门分工安排报告如下:
  一、全民安居工程(许瑞生副市长分管,市建委、国土房管局负责)
  (一)搞好危房改造。
  根据市政府《印发广州市改造危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03〕50号)精神,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广州市改造危房工程项目任务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组织协调,区负责具体实施,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对2002年底在册的18.8万平方米危房(相对集中分布的有2.1万平方米,分散分布的有16.7万平方米)实行改造。
  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各区都成立了区危改造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危房改造,对区属私房危房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各区房管部门一直坚持对辖区内的公房进行管理,对一部分在册的私房进行定期的房屋安全检查,发现危房时,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对私房危房住户,利用目前市危房改所、市土地开发中心提供的房源进行安置,并按照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实施异地房屋补偿。
  (二)妥善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问题。
  市政府从1986年起就实施解困、安居、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广州市人事局
  1.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从1986年至今,全市共筹集约3.6万个住宅单元,其中市住建办兴建的五大小区累计售房(含解困户、安居户和经济适用住房)约2万套(约123万平方米),有效缓解了我市住房短缺时期众的住房困难。目前,我市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问题已基本解决,现正着手解决7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问题。
  2.建立廉租制度,解决“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1998年以来,共推出6期廉租房,解决了792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今年内将全部解决登记在册的2079户“双特困户”居住问题。
  3.金沙洲住宅区建设。金沙洲经过多年建设,已建成了金沙洲大桥、A1路、二号立交等交通主干道,交通以及市政配套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具备了大规模开发建设条件;金满花园和城西花园等房地产项目也已竣工。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已对金沙洲控规进行了修编,进一步加大对金沙洲地块的开发,将金沙洲定位调整为广佛都市圈中心的居住新城。
  二、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苏泽副市长分管)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市劳动社保局、市计委负责)。
  一是加快经济增长,为安排劳动就业提供新增岗位;二是大力推动社区就业服务。一方面,鼓励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并从资助政策上扩大了资助范围和力度。另一方面,加强组织发动和指导,推动就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帮助辖区内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今年1-9月,全市开发社区服务岗位5万个,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发布空缺岗位信息24.6万个次。全市从业人数比去年末增加了6.5万人。
  (二)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促进就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大资助力度,重点对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体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现行的“一三一”、岗位空缺信息、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扶持、社区就业等10项促进就业资助政策,增加服务型企业吸纳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的资助项目,并抓紧出台《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岗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了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负责)。
  根据我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经费投入,为促进就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撑。今年市级财政加大再就业专项资金预算,达1.14亿元,比去年新增了5300万元,各区也分别投入100-1000万元,全市再就业专项资金共达1.67亿元。
  (四)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一是坚持以技校教育为龙头,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定向培训”和“定单式”培训,建立起以需定培、以培供需、培训促就业的长效机制。全市现已设置市、区两级公益性再就业培训机构14个,社会力量办的职业培训机构168家,形成了就业培训的社会网络。二是提升技工教育整体规模,进一步实施“二八一”工程,在现有6所国家级重点技校、3所省级重点技校、5所省一类技校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更多的示范性技工学校。三是进一步实施《广州市实施高级蓝领培训工程试行办法》,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模。四是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吸引更多、更优质的社会力量投入到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中。
  (五)加快就业和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按照“五统一”(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服务理念、统一服务职能、统一工作规范)和“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加快建设街(镇)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至今年9月,市属11个行政区已有119条街(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占总数的79%;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共有7个镇建立了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占总数的23%。
  (六)开展帮扶欠发达地区劳务输出工作(市劳动社保局负责)。
  我市通过组织欠发达地区劳务有序输出及开通“远程见工”系统,加大劳务扶贫工作力度。今年1-9月,共接收安置梅州、清远、百等对口扶贫地区贫困劳动力4.63万人,力争在贫困地区实现每帮助1人就业就能使1户脱贫的目标。
  (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计委、人事局负责)。
  1.做好调查研究,掌握高校毕业生资源和人才需求信息。2003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达11.2万人,增幅为25.8%;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1.65万人(本科以上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各占50%左右),增幅超过30%。需求方面,市属单位需要高校毕业生约1.94万人,
比2002年增长14.1%,其中本科以上毕业生的需求占89.7%,预计到广州市就业的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将达1.2万人。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入,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有些行业、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相对下降。
  2.加强就业指导,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条龙”服务平台。一是完善了广州市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建立了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实现网上信息资源共享,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信息平台。二是召开了2003年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双选”平台。三是为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九大免费”服务项目:免费代办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免费推荐就业;免费登录上网;免费参加专场供需见面会;免费提供人才租赁职位;免费档案保管;免费转递档案;免费协助办理专生本、考研、出国留学、未婚证明、职称办理、公务员报考手续;免费提供能力测评服务。
  3.加强政策调整,建立“三个制度一个市场”。一是建立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人事、计划、劳动社保、教育、公安、财政、物价、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研制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大政策和指
导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是建立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和就业援助制度。三是筹建广州大学生就业市场。该市场的定位是专业化的人才市场,直接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等提供“一条龙”配套服务。
  (八)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