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
考核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
    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广州市人事局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
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    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
  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原则上除生产类以外,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岗位工资较对应同级别的行政职务岗位工资低1级。具体薪资区间如下表:
  6.9职称资格评定程序和评聘办法
  6.9.1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员工本人书面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交由部门最高主管初审鉴定,鉴定后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核实筛选(按资格条件予以确认)出符合条件者作为评审候选人,并予以张榜公示1周,若无异议则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统一组织评聘。
  6.9.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职称评定的员工都要参加评审答辩,评聘委员会根据其个人资料及工作表现情况予以评审。
  6.9.3生产类职称评定程序和办法
    6.9.3.1有产量或质量考核要求的,由评审候选人所在部门对其工作实绩给予评分,对该员工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产品合格率和计划达成率进行统计,评分以百分制体现。
    6.9.3.2无产量或质量考核要求的,由评审候选人所在部门对其工作实绩给予评分,可统一组织其本部门的候选人进行岗位技能考试,可采取实际操作或模拟生产的方式进行,
也可以结合生产作业项目或选择典型工件加工进行考核,例如:候选人所在部门可以    以某一次实际的现场维修或更换等对其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部门选择),评分以百分制体现。
    6.9.3.3工作实绩分值较低的20%的候选人(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可突破20%)不参加评审答辩,其余候选人评聘委员会根据其个人资料及工作表现情况予以评审。
    6.9.3.4答辩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各级主管评价分数以百分制表现,根据评分结果得出个人的评审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