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核对!深圳⼩升初⼊学材料清单⼀览!
今天,⼩编整理2021年深圳⼩升初10区⼊学材料汇总,供升学家长参考!
福⽥区
深圳户籍⼉童
1)⾝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童及⽗母的⾝份证和全家户⼝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关系证明。
2)福⽥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部门出具的住宅⽤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途《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年以上)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③⽤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须同时提供监护⼈及学位申请⼈在社区⽹格中⼼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④监护⼈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⑤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
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所在⼯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期的要求);
(2)监护⼈⼯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辖区社区⼯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家庭在深圳市⽆房证明。
※补充说明: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的公租房、⼈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深圳户籍⼉童
1)⾝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童的⾝份证、户⼝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关系证明。
2)⽗母在深居住的⾝份证明材料:⽗母⼀⽅为深圳户籍的提供⾝份证、户⼝簿;⽗母均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童申请⼊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在深就业证明材料:⽗母均为⾮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母⼀⽅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港澳台籍⼉童
1)⾝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童的⾝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证。
2)⽗母在深居住的⾝份证明材料:⽗母⼀⽅为深圳户籍的提供⾝份证、户⼝簿;⽗母均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童申请⼊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童申请⼊学监护⼈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母双⽅与⼦⼥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员的⼦⼥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员的适龄⼦⼥,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罗湖区
深圳户籍⼉童
1. ⼉童出⽣证、适龄⼉童及⽗母户⼝本、⾝份证;
2. ⽗母在学校招⽣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提供:
①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截⾄时间为2021年6⽉30⽇);
②连续1年以上向出租⼈⽀付租⾦的凭证;
③⽗母(监护⼈)在深圳市的⽆房证明;
(深圳⼩学通回复:⽆房,可⾃助查询打印)
4. ⽗母的计划⽣育信息记录。
⾮深户籍⼉童
1、⽗母双⽅或⼀⽅具有深圳居住证;
2、⼉童出⽣证明、户⼝簿、⾝份证及⽗母的户⼝簿、⾝份证,港澳籍⼉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母与⼦⼥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母是港澳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母在学校招⽣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平台4、⽤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提供:
①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截⾄时间为2021年6⽉30⽇);
②连续1年以上向出租⼈⽀付租⾦的凭证;
③⽗母(监护⼈)在深圳市的⽆房证明;
5、⽗母双⽅或⼀⽅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
算,以申请学位
5、⽗母双⽅或⼀⽅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6、⽗母的计划⽣育信息记录。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员的⼦⼥
国家对烈⼠⼦⼥、现役军⼈⼦⼥、消防救援队伍⼈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层次⼈才⼦⼥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申请学位时除按时在⽹上申请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军⼈⼦⼥申请在罗湖区接受义务教育,于2021年4⽉30⽇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武部政治⼯作科登记备案:
1. 军⼈⾝份证明:
军⼈⾝份证、军官或⼠官证;
2. 户籍证明:
户⼝本(⾸页、家属页、⼦⼥页)、⼦⼥出⽣证、⼦⼥⾝份证;
3. 居住证明:
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 单位证明:
军⼈现役情况、⼦⼥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台湾籍⼉童
1. 申请学⽣及其⽗母(或委托监护⼈)的⾝份证明、《中华⼈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
2. ⽗母(或委托监护⼈)在学校招⽣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
1. 已办理房改⼿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有住房可
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房产,⽗母或监护⼈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2021年4⽉30⽇前未⼊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31⽇前能⼊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 军产房、集资房、⾃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单位⾃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建房提供“⼆证⼀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5. 居住在祖辈房(祖⽗母、外祖⽗母)的适龄⼉童及⽗母须和祖辈在同⼀个户⼝本并实际居住,⽗母
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6. 住单位职⼯(集体)宿舍的,⽗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和⽗母(或监护⼈)与所在单位的⼯作关系证明,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格登记连续满⼀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7. 租房居住的⽗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8.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期为准,截⽌⾄2021年4⽉30⽇满⼀年。同⼀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21年9⽉30⽇。在同⼀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户的学位申请。
9. 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童⽗母(监护⼈)在本市有⽆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受理申请后,除了联⽹信息⽐对,学校也可能联合相关部门上门家访。申请⼈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没有如实填报,将取消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南⼭区
深圳户籍⼉童
1)全家居民户⼝簿、⽗母(或法定监护⼈)⾝份证、申请⼈⽗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出⽣证(如户⼝簿上⽆法体现学位申请⼈与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出⽣证);
2)学区内购房户:⼉童⽗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章);已取得⼊学当年8⽉31⽇(含)前的⼊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期款收据或每⽉银⾏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4)使⽤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作站登记、核对计划⽣育信息。
6)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
7)学⽣体检表(由毕业⼩学提供,可在学⽣注册时提交)。
⾮深圳户籍⼉童(⼤陆地区)
1)全家居民户⼝簿、⽗母(或法定监护⼈)⾝份证、⽗母双⽅或⼀⽅在深持有使⽤功能的《居住证》、申请⼈⽗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出⽣证(如户⼝簿上⽆法体现学位申请⼈与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出⽣证);
2)学区内购房户:⼉童⽗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章);已取得⼊学当年8⽉31⽇(含)前的⼊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期款收据或每⽉银⾏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4)使⽤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母双⽅或⼀⽅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作站登记、核对计划⽣育信息。
7) 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申请初⼀)
8) 学⽣体检表(由毕业⼩学提供,可在学⽣注册时提交);
9)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员的⼦⼥,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PS:申请学位的房屋⽤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不能是其他⽤途,如商铺、⼚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若家长⽤商住两⽤公寓申请学位的,须提供该家庭在深圳市的⽆房证明。
港澳籍学⽣
1)⼉童出⽣证明、⾹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回乡证);
⽗母双⽅或⼀⽅为深圳户籍:⽗母户⼝本、⾝份证(或其他⾝份证明材料);
⽗母双⽅均为⾮深户籍:⽗母本市居住证、⾝份证(或其他⾝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母与⼦⼥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其他住房材料:参照⾮深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