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项目 | 项目说明 | 学分标准 | 评分说明 |
集中培训 |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的派出培训、自己组织培训或其委托的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修班、骨干班等。 | 4-5学分/8学时。 | 学员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者,4学分/8学时;成绩优秀者5学分/8学时。成绩不合格不计学分,凭成绩单或结业合格证书评分。 |
校本培训 | 经市教育局批准备案,主要包括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教学实践、学术沙龙、课题研究和教学比赛等形式。 | 考虑到校本培训的综合性和复杂性,校本培训以集中进行的学习、交流、比赛、研究等活动时间作评分参考,原则上按1学分/3学时计算。 | 学校在确定校本培训方案时要明确集中活动时间和学分申请。活动结束凭培训方案、主管部门批件、活动记载、考核成绩、培训总结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
网络培训 | 列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目录的网络课程。 | 3-4学分/8学时。 | 教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已有学分标准的,由市教育局参照南通市标准进行调整,学习成绩优秀的按高端标准评分 |
学历培训 | 经学校同意,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提升或第二学历教育,实现培训目标。 | 20学分/年。获得目标学历,视作完成该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 凭学生证、面授通知、录取通知书、学历证书等评分。 |
学术会议 江苏省南通人事考试网专题讲座 | 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术会议或专题讲座。 | 3学分/8学时。 | 正式代表,凭通知、代表证等与会证明评分。 |
专业考试 | 参加国家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或普通话考试等。 | 10学分。 | 凭合格证、等级证书(普通话考试语文教师必须是二级甲等)。 |
科研课题 | 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科研课题并结题。 | 按国家、省、南通市、启东市级子课题分别计40分、20分、10分、5分。课题负责人加倍计分。 | 原件。 |
论文比赛教学比赛 | 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论文比赛、教学比赛。 | 按国家、省、市、县级分别获20分、15分、10分、5分。 | 获奖证书。 |
发表论文 出版专著 | 在有国家标准期刊号的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 | 20学分/篇·论文, 20学分/万字·专著。 | 凭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专著评分。 |
注:1.获得启东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视作完成该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分。
2.已获得NTET或英特尔未来教育合格证书填“现代信息技术10学分”。
3.获得“师德修养与教师专业成长”培训与考核合格证书的教师填写“师德培训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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