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提升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党发〔2013〕37号),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一、综合测评的权重系数、指标体系及参照标准
∑总分=基本素质(20分)+课程成绩(70分)+实践创新能力
(一)基本素质
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组织纪律观念和身心素质等五项内容,每项分值为4分,共计20分。
1.政治素养(4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对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学生,本项直接记零分。
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2.道德品质(4分)
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诚实守信,为人真诚,敬老,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热心公益,爱护环境,爱惜粮食,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集体荣誉感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3.学习态度(4分)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认真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诚信考试,考试不舞弊,恪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4.法制观念(4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做到人走断电,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宿舍设备,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不留宿校外人员,未经审批不在外住宿,未经审核不擅自外出或离校。
5.身心素质(4分)
有健康的体魄,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早锻炼、课间操等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一年级学生认真参加并完成军训任务。
具有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情绪稳定,乐观向上,人际关系和谐融洽。
具体减分情况项目及分值如下:
项目评分
受纪律处分者留校察看-5.0’/次记过-4.0’/次严重警告-3.5’/次警告-3.0’/次
受通报批评者
学校-2.0’/次学院(含学院处分)-1.0’/次
旷课(含政治学习)但不够通报批评和处分者-0.5’/次
无故不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含党团活动)或班级、
宿舍的卫生扫除、公益劳动-0.5’/次
不遵守课堂秩序或迟到、早退及旷操、晚归者-0.5’/次
其它违纪情况,由辅导员依据学生实际表现确定-0.1’/—-1.0’/次(二)课程成绩(70分)
课程成绩由学业成绩(65分)和体育课成绩(5分)组成。
学业成绩主要考核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学分,折合成65分计算,体育成绩折合成5分。如高年级无体育课成绩,课程成绩折合成70分计算。
(三)实践创新能力
1.竞赛奖励分
根据比赛级别、获奖名次给予奖励分;体育比赛破校记录一次另加1分;比赛若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分对应分值为:一等奖对应第1名的分值,二等奖对应第2、3名的平均分值,三等奖对应第4、5、6名的平均分值,优秀奖对应第7、8名的平均分值;比赛若只设优秀奖,优秀奖奖励分的对应分值为1-8名的平均分值;集体竞赛项目对个人减半记分;同一学年度同一竞赛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
(1)学习竞赛奖励分(累加不超过10.0分)
学生本学年度内参加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21世纪报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大赛、IDEA英国议会制辩论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中译杯全国大学生口译大赛、海峡两岸口译大赛、韩素音翻译大赛以及学校或学院举办的演讲(辩论)、模拟联合国、英语电影语音模仿大赛、华中地区十佳英语达人比赛、英文歌曲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和单科知识竞赛、百科知识竞赛、职业规划大赛、时政案例分析大赛、征文比赛等学习竞赛所获奖励分。见下表:
名次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评分
级别
国家级  6.0’  5.5’  5.1’  4.7’  4.3’  3.9’  3.5’  3.1’部、省级  4.0’  3.6’  3.4’  3.2’  3.0’  2.8’  2.6’  2.4’校、地级  3.0’  2.7’  2.5’  2.3’  1.9’  1.7’  1.5’  1.3’院级  1.4’  1.2’  1.0’0.8’0.6’0.4’0.3’0.2’注:学生社团主办(不含与学校相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专业技能竞赛需出具相关活动介绍。其他类别学科竞赛酌情加分。
(2)文体竞赛奖励分(累加不超过7.0分)
学生本学年度内参加校运动会、狮子山杯(新生杯)篮球赛、狮子山杯(新生杯)排球赛、狮子山杯(新生杯)足球赛等体育比赛,支部风采展、心理情景剧、礼仪大赛、书画比赛、五月花海合唱比赛、舞林大赛、校园星主播等文艺活动所获奖励分。奖项加分等级同上表。
(3)专业技能奖励分(累加不超过10.0分)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加1分,良好加1.5分,优秀加2.5分;通过相应口试合格加0.2分,良好加0.3分,优秀加0.5分;该项从通过起以后每次考核均能加分。
获得各项专业资格证书加分:通过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英语中级口译笔试加1分,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英语
中级口(笔)译加2分,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英语高级口译笔试加2分,上海外语口译证书英语高级口(笔)译加3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口、笔译加3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口译(交替传译)、笔译加4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加5分,剑桥商务英语(BEC)中级加2分,剑桥商务英语(BEC)高级加3分。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根据上报情况组织学院相关教师进行评定,酌情加分。
2.创新奖励分
(1)创新竞赛奖励分(累加不超过14.0分)
学生本学年度内参加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举办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比等所获奖励分;若是团队参赛,团队的前3名成员加满分(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团队的前5名加满分),团队的其他成员减半加分。同一学年度同一作品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见下表:
奖级
评分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级别
国家级14.0’10.0’7.0’  5.0’  3.0’
部、省级9.0’  6.0’  4.0’  3.0’  2.0’
校、地级  5.0’  4.0’  3.0’  2.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