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电⼦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疫情税源减免信息维护操作指南
根据《⼭东省⼈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4号)规定,将增值税⼩规模纳税⼈免征房产税、城镇⼟地使⽤税政策的执⾏期限,在延长⾄2021年6⽉30⽇的基础上,再延长⾄2021年12⽉31⽇。缴纳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的增值税⼩规模纳税⼈,可参考以下步骤维护2021年1⽉⾄12⽉的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疫情税源减免信息:
登录电⼦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申报-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申报”,打开“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申报”模块,系统提⽰如下:
如不需要维护疫情税源减免信息,点击提⽰信息下⽅的“取消”按钮,可继续申报;如需要维护疫情税源减免信息,点击提⽰信息下⽅的“确定”按钮,进⼊“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维护疫情税源减免信息。如下图所⽰:
下⾯分两种情况说明如何维护疫情税源减免信息。
⼀、变更税源时维护疫情税源减免信息
以城镇⼟地使⽤税为例:
情况⼀
已维护过2020年度的疫情税源减免信息,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打开“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选择“⼟地信息”列表中需要变更的项,点击右侧“应税明细”按钮,如下图所⽰:
选择有效期2021-01-01⾄2099-12-31的应税信息,点击“变更”按钮,选择“变更时间”为2020-12-31。
系统⾃动⽣成两条应税信息:其中有效期为2021年1⽉1⽇⾄2021年12⽉31⽇的应税信息可享受疫情减免;有效期从2022年1⽉1⽇起有效的税源信息不再享受减免。这样疫情减免信息就维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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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维护2020年度疫情减免信息,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打开“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选择“⼟地信息”列表中需要变更的项,点击右侧“应税明细”按钮,如下图所⽰:
选择有效期包含2021年1⽉⾄12⽉的应税明细,点击其“变更”按钮后,选择“变更时间”为2020-12-31,其他数据不要改动,点击“保存”按钮。
保存成功后可以看到应税明细显⽰有效期⽌为2020-12-31的信息,以及有效期起为2021-01-01⾄2099-12-31的信息。选择有效期2021-01-01⾄2099-12-31的应税明细,点击“变更”按钮,选择“变更时间”为2020-12-31。
其中有效期为2021年1⽉1⽇⾄2021年12⽉31⽇的应税信息可享受疫情减免;有效期从2022年1⽉1⽇起有效的税源信息不再享受减免。
情况三
已维护过2021年上半年的疫情减免信息,在申报2021年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地使⽤税之前,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打开“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选择“⼟地信息”列表中需要变更的项,点击右侧“应税明细”按钮,如下图所⽰:
选择有效期2021-07-01⾄2099-12-31的应税信息,点击“变更”按钮,选择“变更时间”为2021-06-30。
系统⾃动⽣成两条应税信息:其中有效期为2021年7⽉1⽇⾄2021年12⽉31⽇的应税信息可享受疫情减免;有效期从2022年1⽉1⽇起有效的税源信息不再享受减免。这样疫情减免信息就维护完毕。
税源信息维护完毕,即可进⾏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申报。
注意
如在2021年1⽉⾄12⽉间,存在由增值税⼩规模纳税⼈转为增值税⼀般纳税⼈的情况,请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税源信息。
如纳税⼈⾃2021年3⽉1⽇起由⼩规模纳税⼈转登记为⼀般纳税⼈,则需将税源信息中的减免终⽌⽉份调整为2021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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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税源信息维护后,即可进⾏申报。
⼆、新采集税源时维护疫情税源减免信息
1
新增城镇⼟地使⽤税税源
点击上图中的“新增⼟地”按钮,填写⼟地基本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
基本信息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地应税明细信息页⾯。广西人才网app下载
点击“新增”按钮,开始维护⼟地应税信息,选择⼟地等级,确认⾃动带出的⼟地⾯积、有效期起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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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动弹框的滚动条⾄最下⽅,如下图所⽰: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动⽣成两条应税信息:其中有效期为2021年1⽉1⽇⾄2021年12⽉31⽇的应税信息可享受疫情减免;有效期从2022年1⽉1⽇起有效的税源信息不再享受减免。
注意
如在2021年1⽉⾄12⽉间,存在由增值税⼩规模纳税⼈转为增值税⼀般纳税⼈的情况,请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税源信息。
如纳税⼈⾃2021年3⽉1⽇起由⼩规模纳税⼈转登记为⼀般纳税⼈,则需将税源信息中的减免终⽌⽉份调整为2021年2⽉28⽇。
完成税源信息维护后,即可进⾏申报。
2
新增房产税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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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税源“应税信息(从价)”类
(2)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类
点击房产税税源的“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签,如下图所⽰:
点“新增”按钮(两个新增按钮都可以),如下图所⽰:
注意
“享受减免税租⾦收⼊”栏应填减免有效期内的租⾦收⼊。
填写完减免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保存成功后可以看到系统根据减免信息,⾃动⽣成两条应税信息,其中有效期为2021年1⽉1⽇⾄2021年12⽉31⽇的应税信息可享受疫情减免;有效期从2022年1⽉1⽇起有效的税源信息不再享受减免。这样疫情减免信息就维护完毕。
注意
如在2021年1⽉⾄12⽉间,存在由⼩规模纳税⼈转登记为⼀般纳税⼈的情况,请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税源信息。
如纳税⼈⾃2021年3⽉1⽇起由⼩规模纳税⼈转登记为⼀般纳税⼈,则需将税源信息中的减免终⽌⽉份调整为2021年2⽉28⽇。
税源信息维护完毕,即可进⾏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申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财产和⾏为税处
编发 : 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办公室河北省学考报名网站入口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