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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财税[2021]1号⼭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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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地使⽤税。。。
⼭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1]1号2021-01-06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东省⼈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批)的通知》( 鲁政发〔2020〕17号),现将有关房产税、城镇⼟地使⽤税政策明确如下:
《⼭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16号)和《⼭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25号)中规定增值税⼩规模纳税⼈免征房产税、城镇⼟地使⽤税的期限,延长⾄2021年6⽉30⽇。
⼭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
招教考试网2021年1⽉6⽇关于《⼭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减免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作要求,全⼒⽀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房产税暂⾏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地使⽤税暂⾏条例》及我省有关规定,2020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16号),免征增值税⼩规模纳税⼈等市场主体2020年⼀季度房产税、城镇⼟地使⽤税(以下简称“两税”),进⼀步加⼤⼩微企业免税⼒度,对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年中,出台了《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地使⽤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25号),将免征“两税”政策延续⾄2020年年底。鉴于⽬前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严峻,⼩微企业承受风险能⼒较弱,为更好帮扶⼩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将增值税⼩规模纳税⼈免征“两税”政策再次延续⾄2021年6⽉30⽇。
江苏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022⼆、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执⾏⼝径。增值税⼩规模纳税⼈,可申请免征2021年第⼀季度、第⼆季度房产税、城镇⼟地使⽤税。
减免税办理流程。增值税⼩规模纳税⼈,在申报2021年第⼀季度、第⼆季度房产税、城镇⼟地使⽤税
2022浙江省公务员职位表
考选调生的要求时,可通过⼭东省电⼦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
三、政策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城镇⼟地使⽤税暂⾏条例》( 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中华⼈民共和国房产税暂⾏条例》( 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东省地⽅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地使⽤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东省地⽅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东省地⽅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东省地⽅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