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是7篇
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是精选篇1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恪守师德、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诲人不倦,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二)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调课。遵守调课、请假、销假制度,避免教学事故。
  (三)认真落实全校大学英语、俄语,专业英语、俄语教学和四级过级辅导工作,根据每学期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和过级辅导方案。
  (四)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教案,教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和学生作业等。
  (五)科学合理安排每一堂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授课中要做到语言流畅、条理清楚。
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重点突出,恰当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先进教学手段,合理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学生英语、俄语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积极承担并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听课、评课、作业批改等各项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并注意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
  (七)根据学院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申报各级教学改革项目,参与学校、学院、教学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八)注重个人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自身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九)完成学院、系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是精选篇2
  一、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奉献时间和精力,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心理咨询师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能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辅导。
  三、心理咨询师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完成咨询记录。
  四、守时守信,热情服务,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努力维护学校心理咨询的声誉。
  五、心理咨询师应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并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六、心理咨询师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
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求助者发生任何咨询以外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求助者的隐私,维护求助者的利益。未经求助者许可,不泄露求助者秘密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七、心理咨询师应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八、危机干预: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九、心理咨询师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十、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必须向求助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主动争取家庭、社区配合,形成辅导网络,使学生在校内外都能得到有效的心理帮助。
  十一、心理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咨询室的各项制度。
  十二、服从学校分配,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给的任务,做好特殊性和临时性工作。
 
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是精选篇3
  岗位职责及要求:
  1.全职外教,英语口语标准流利,有相关英语教学经验;
  2.口语标准,语音语调准确自然;
  3.喜欢孩子,热爱教育,愿意接受并传播新的英语教学方法;
  4.认同企业定位,培养孩子英语实际运用能力。
  任职资格:
  1、正规大学本科毕业;
  2、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3、TEFL教师资格证书,TESOL教师资格证书(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证)资格;
  4、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是精选篇4
  岗位职责:
  1、编制小学二至六年级作文教案及课件。
  2、授课:为小学生授课,为小学语文教师授课。
  3、建立培训资料库,对教学过程各环节进行分析并优化。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若非统招本科,而是后期进修本科学历亦可)。
国际教师资格证
  2、教育类、汉语言文学(中文)类或相关专业优先。
  3、有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
  5、执行力强,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是精选篇5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调动全院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岗位职责。
  二、本规范适用于本院从事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成人教育等各类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基本职责
  一、在教研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从事教学、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其他工作,主动承担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和交办的各项任务,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学研究等活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学工作纪律和教学管理规范,服从学院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忠诚国家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学工作,遵守师德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四、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既要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五、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掌握教学需要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