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 (2020版)
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2020版)
说明:
1.评价细则根据《XXX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和XXX、省教育厅幼儿园管理文件精神修订。
2.二级指标达标程度评价分达标(A)、未完全达标(B)、不达标(C)三个等级。
3.二级指标达成度评价规则:所有观察点均达到A级要求的为A;40%以下的观察点存在不足但无评价细则所指不达标问题的为B;观察点存在细则所指C级问题任一点,或60%以上的观察点未完全达标的均为C。
4.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结论规则:A ≥ 30且C = 0为通过评估;A ≥ 26,B + C ≤ 9且C ≤ 2为有条件通过评估;A。2则不通过评估。
评价细则
保教队伍
1.正、副园长应具备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资格并取得省级“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园长还应具有五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并达到中级职称相当的专业能力。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要求和园长“岗位能力要求”。
1.1.1园长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或不具备五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1.1.2园长应达到《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能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园长岗位职责,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加强自主研修,不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
1.1.2园长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管理行为违背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保教人员配备保证两教一保,满足工作需要。
1.2.1保教人员按每班两教一保标准配备。规模6个班及以上的幼儿园,正职园长、保健教师均不计入。招收残疾幼儿的应配备专兼职特教教师。
1.2.1保教人员配备低于两教半保。
1.2.2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中在编教师或备案制(员额制)教师占比在50%以上。
江苏教师教育网1.2.2公办幼儿园的公办编制(含备案制或员额制人员)数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专任教师均具备幼儿教师资格,80%以上达大专学历。
1.3.1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专任教师全部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转岗中小学教师接受6个月以上专业培训且综合考核合格。
1.3.2专任教师80%以上达到大专学历,新进教师100%达到学前教育大专学历。所有教师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1.4.1 每150名幼儿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需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及以上学历,保育员需要接受幼儿保育专业培训。
1.4.2 保育员需要高中及以上学历,全部接受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厨师、
厨工、保洁、保安等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分类岗位培训。
1.5.1 建立园本教研制度,注重园本教研和学历提高,制定并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保教人员业务档案健全。持续性沉浸式的园本教研,系统性、科学性强,有效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1.5.2 幼儿园和教师定期制订并有效实施专业发展规划,分层目标明确,培训机制健全,研修工作措施得力,过程管理规范,目标达成度高。
1.5.3 教师、保育员和其他人员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记录真实及时,管理规范。
1.6.1 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人人参加教科研活动,教科研活动效益高。教师的研究意识、研究意识、质量意识较强,主动参与园内外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1.6.2 教师注重园本教科研工作和课题研究,取得一定的工作实效和研究成果。教师人人做幼儿观察和活动反思,80%以上教师自主参与实践性主题研究,并形成交流互鉴制度。
1.7.1 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高,离岗率低,保证正常保教秩序。
1.7.2 严格执行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保障教师职业权益,维护教师形象,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
园艺区等不同功能的场地,有足够的草坪、沙池等软地,以及饲养场、种植园地等。各类场地的比例、布局合理,安全卫生,使用率较高。
1.在幼儿园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园长负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聘用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保教技能和团队精神的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