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咖啡厅、茶馆“一链办理·一事全办”
服务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开设咖啡厅、茶馆的个人或企业
二、办理流程图(22个工作日,不含消防设计、验收、营业前安全检查时限,如有政策调整,以实际办理为准。)
备注: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
程,可以不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三、咖啡厅、茶馆“一链办理·一事全办”办事众所需材料
序号申请材料备注环节
1开设咖啡厅、茶馆“一链办理·一事全办”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共用材料
3法人(负责人)委托书一份,需要法人签字共用材料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共用材料
5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
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企业开
办环节
(全程
电子化
提交,
网上填
写生
成)
6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
8《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
9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
操作流程等文件
综合许
可环节
10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2消防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审查消防环节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1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15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
1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消防环节
17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16
场所每层平面图布置图、重要设施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要标明场所长宽、安全出口位置、场所布置情况,标明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位置,标明顶棚、墙面、地面等各部位装修材料;重要设施位置图:如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风机室。图纸需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被抽中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内容:(1)根据公安部61号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增减;(2)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相关文件(以单位公文形式制作,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18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必须要符合单位实际,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以单位公文形式制作,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19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需要提供培训内容、培训签到表、培训照片,每页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0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书;(共用建筑当事人之间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证明文件,每页加盖建设单
位公章)备注:已实现数据共享或企业开办环节申请“一链办理·一事全办”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可不提供
四、办理操作
(一)企业开办环节
1.企业注册。对申请“一事全办”的企业,在企业注册环节分两种方式,一是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企业可登陆“青岛市企业开办及注销智能一体化平台”
(v/psout/jsp/gcloud/iaicweb/ qdyct/index.jsp)点击“我要开业”→点击“企业登记业务”进行电子化申报,相关材料系统可自动生成,也可自行下载相关表格(材料公共邮箱用户名:dengjiyangben@163密码:dj123456),产生的相关证照并入到“一事全办”窗口,用于
办理下步环节;二是提交纸质材料并进行实名认证办理。
申请“一事全办”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环节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事全办”窗口申办,通过关注“青岛市行政审批微大厅”,点击“审批服务”-“青易办”进行申报,各相关镇街产生的营业执照并入到“一事全办”窗口,用于办理下步环节。
2.公章刻制备案。
企业公章刻制备案系统嵌入企业登记系统,通过系统互联实现自动备案。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时可一并在线选择刻章企业。
3.税务信息确认。企业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点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帮助”栏,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信息补录相关业务。
4.社保登记。(主要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企业用工后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业务时,完成以下业务:
(一)网上办理。通过实名认证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一网通办(v/)切换即墨站,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登记”选择“进入办理”,提出申请。
(二)窗口办理。企业经办人持规定的材料到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企业可通过电脑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v)。首页选择“单位开户”模块,弹出《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点击“接受”后,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缴费方式”选择“银行托收”的,在社保业务界面右上角“相关下载”中,下载《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在社保开户当月15日前到单位开通的对公业务账户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手续,15日后办理社保登记的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或各人社服务中心打印缴费单。“缴费方式”选择“经办机构自收”的,每月到社保经办机构、各人社服务中心或网上自行打印缴费单,到青岛工商银行或青岛农商银行缴费。
5.医疗保险登记(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征缴)
通过电脑端登录“青岛市医保局”
(v/)。选择“单位办事”,进入“医保征缴入口”,选择“单位”,进行“单位开户”或登录,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医保“缴费方式”选择“银行托收”的必须与社保缴费银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