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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承诺书
一、本承诺书为《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与申请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就明确双方在网上办事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
二、用户单位自愿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申请网上办事,并承诺遵守所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规定。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收到用户单位的网上办事申请后,当即审核用户单位的申请资料,对符合规定的用户单位发放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开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所有的网上办事功能。
四、用户单位可以在网上自行修改密码,并可以在网上注销不需要的办事功能。用户单位对已经注销的网上办事功能要求重新开通的,必须持有关资料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指定的部门办理开通手续。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对所有的网上办事功能实行免费服务。用户单位在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的网上办事功能时,不能向劳动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用户单位在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功能时违反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有权要求用户单位立即改正,改正不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将终止网上办事资格。
七、用户单位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规定,或者因泄露密码、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用户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的所有规定均为本承诺书的有效条款,用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九、本承诺书经用户单位签署后立即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一
直有效。
用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用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