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7.04.09
【字 号】苏技职称办[2007]1号
【施行日期】2007.04.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江苏省技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技职称办[2007]1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2007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
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江苏省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江苏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